杭州网讯 8月1日,余杭打黑行动队民警将1380页案卷材料移送至余杭区检察院,以鲁某为首的特大赌博团伙共29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移送起诉,“杭嘉湖第一大赌”就此覆灭。
这个特大赌博团伙分工明确,拉客、抽头、抛资、放哨环环相扣,从2008年7月份以来,流窜于杭州、海宁、湖州等地进行有组织赌博违法活动,期间更换赌博点47个,聚众赌博130余场次,抽头获利达700余万元。
举报信牵出神秘赌场
去年年初,余杭区公安分局打黑行动队接到了一封匿名信,“我在赌场里输的倾家荡产,昨天又输了200万,欠了一屁股债,明天我就要逃到外地去了。我去赌的那个赌场有个赌王,姓鲁。他组织我们到余杭、湖州、海宁等地赌博。赌场里赢1万块钱他要抽头3、5百元,只有他是真正的赢家。你们快去抓他。”
接到该举报信后,分局打黑行动队立即开展调查,然而由于掌握的线索极少,给案件的侦破带来很大困难。
为了尽快摸清这个神秘赌王的情况,民警决定对全区所有抓获的参赌人员进行询问,搜寻更多线索。询问中,有一个赌客告诉民警,他曾经接触过一个赌博团伙,该团伙有一个行规,需要几十万元的现金才能入场赌博,而且一般生面孔他们不让进,他们有二三十个固定的赌客,经常在杭嘉湖一带变换赌博地点。
据他回忆,他当时去赌了一次,接送他的男子姓童,于是民警立即对该童某(男,23岁,余杭人)及其交往密切的人员展开了调查。
历时一年半苦寻赌王
警方通过进一步了解得知,童某与余杭人鲁某、张某等人关系密切。民警分析,这极有可能就是那个以鲁某为首的赌博团伙主要成员。
鲁某在金字塔顶端,下层是童某、张某等人,他们负责整个赌场的联络以及抽头、接送的童某,再往应该还有一些放哨、抛资的人。
然而警方手里除了那封匿名信,没有接到任何参赌人员的报案,没有这一群众的口供,在打击犯罪嫌疑人上会十分困难。
为了不打草惊蛇,民警没有轻举妄动,但是让民警意外的是,2009年8月份,该团伙却没了动静,鲁某不知去向。
经查发现,鲁某当时因赌博罪被海宁市警方抓获,在抓捕中,鲁某还从二楼跳下,摔断了腿。就在余杭、海宁两地警方联手准备就此捣毁这一赌博团伙时,更让人意外的事情发生。
据海宁警方提供的材料看,此次现场抓获的涉案人员中,大多数都与余杭警方此前掌握的团伙成员不同,而且在审查中,鲁某避重就轻,只承认当天赌博的案件,对其他案件却拒不交代,这让案件再次陷入僵局。2009年12月,海宁市人民法院判处鲁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就此时,另两名重要嫌疑人童某和张某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余杭警方依法刑事拘留。负责赌博专案的民警心中暗喜,前期没有正面接触童某等人是担心无法突破案情打草惊蛇,所以他们立即对童某和张某进行了审查。经过几天的交锋,童某、张某陆续交代了与鲁某一同组织赌博的犯罪事实以及团伙其他成员的情况。
当时,鲁某被判缓刑,在家养腿伤。那段时间他比较“安逸”,每次定期到派出所汇报工作也十分积极。为此,民警决定欲擒故纵,在暗中监视鲁某的一举一动,同时尽快查清其它团伙成员的落脚点。
今年春节期间,暗中监视的民警发现,脚伤痊愈的鲁某又开始与10多人频繁来往,而这些人早已进入了民警的抓捕名单。
2010年3月22日,专案组决定全面收网。当天上午,民警打电话给在缓刑期间的鲁某,让他到黄湖派出所汇报近期情况。当天,民警统一奔赴各抓捕点,将其他团伙各成员抓获归案。
赌场吸血鬼还免费提供冰毒
据了解,在聚赌过程中,鲁某安排专车接送赌徒。为躲避公安机关打击,他们将赌场开设在农居点、工厂办公室等十分隐蔽的地方,还专门雇佣人员放哨,将“哨兵”分布在赌场附近的各个路口,观察赌场周边的动静。
从2008年7月开始,鲁某等人在杭嘉湖一带的47个赌博窝点,聚众赌博130余场次,每次赌博,鲁某等人都抽头获取暴利,最多的一场能抽头50多万,参赌者赢了要付“抽头费”,输了的大多数会接高利贷,从而走上不归路。
目前警方已查实鲁某等抽头获利达700余万元。在一次赌博中,一个做建筑的老板输得最惨,一场就输了200多万元,而鲁某等人在那场赌中抽头50万多。
同时,这伙丧心病狂吸血鬼居然不择手段,以免费提供冰毒作诱饵,以达到能够让参赌人员长时间进行赌博的目的。
2009年6月,鲁某伙同童某和张某在余杭区黄湖镇的一个农庄包厢内开设“牛牛”赌场,期间,由鲁某提供“冰毒”,童某和张某负责制作吸食毒品的工具,二人将毒品加热后提供给参赌人员吸食。
据了解,该赌博团伙中有19人是提供赌博场所的房东,一场下来,房东可以获得500至2000元不等的场地租用费。
根据我国《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关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干元以下罚款。”警方在此提醒市民,希望广大群众能够认识到赌博的危害性,自觉远离赌博,健康娱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