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余杭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抢劫案。被告席上的1988年出生的安徽人小陈一直低着头,直到庭审结束还没止住懊悔的眼泪。
2010年4月9日晚,小陈独自在租房内喝酒,大概喝了三两多白酒后,感觉有点晕乎,就打算去公园逛逛,散散酒气。
突发奇想抢手机
快10点钟的时候,小陈逛到天都城娱乐城附近,看到一名单身女子在路边讲电话。小陈心中突然萌生了一个大胆的想法:抢那个女的的手机!
说时迟那时快,小陈小跑上前,一手捂住她的嘴,一手抢她的手机。女子被突然的状况吓蒙了,回过神后就大喊抢劫。可毕竟力量相差悬殊,小陈很容易拿到了手机,甩开了女子。
草丛中会“周公”
女子一边喊抢劫,一边往小陈逃跑的方向追。这时,碰到一名刚从酒店下班的保安小刘。小刘闻讯后,停下摩托车与女子两人朝小陈方向追去。
一眨眼的功夫,小刘看到小陈往路边的草丛跑去,躲进草丛。距离小陈10米处小刘停下了脚步,静静观察小陈的动静,并报了警。
晚上10点多,赶来的派出所巡逻人员将躺在草丛中的小陈抓获。被抓时,巡逻人员发现小陈满身酒气,已睡着,身边并无手机。
第二天,民警对小陈进行问话,在问话中,小陈对自己昨天做的“轰轰烈烈”的事表示后悔。
抢劫原因竟是酒喝多了
在公安讯问时,小陈的回答让人啼笑皆非:自己平时酒量不好,昨天喝多了,感觉胆子大了,莫名想去抢手机。拿到手机之后就拼命跑,手机扔哪了也不知道。跑累了就往路边的草丛里躲,不知不觉竟躺在路边的草丛中睡着了,清醒时已在公安机关。
余杭法院审理后认为,小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手段,强行劫取公民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四千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