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网友在网上晒出“长春娶妻成本账单”,从房子、装修、家具、轿车再到恋爱期间的支持,合计55.4万元!该网友以男方家庭30万元家产、本人年收入6万元计算,最后得出一个结论:男方倾家荡产+男人不吃不喝工作4.2年=讨一个长春中上等条件的老婆的成本!(中国新闻网)
这份惊人的娶妻成本账单,以及叫人灰心丧气的结论,从很多网友那里得到了支持。于是众人开始谩骂,对象则从结婚的繁文缛节到女生的物质主义再到社会的不公正不公平。总之,就是骂得很过瘾。不过,在谩骂的同时,大家却忘记了那一份结婚账单,本不该这么计算的。
别的不说,仅账单里“房子37.6万一套”的明细,就能让北上广等大城市中饱受“丈母娘影响房价”理论之苦的准女婿们羡慕不已了。在如今动辄百万千万的“豪宅”的面前,如果你非得把买房钱算进结婚成本,那结婚成本又何止55万?
不买房就不结婚了?又或者,不结婚就不买房了?显然不可能。说到底,“买房”并不该被算在结婚的成本范畴内,冒然地将两者捆绑,本身就是一种讽刺。而如果有男人非要独自把按揭买房的重任“抢”过去,那也没什么理由去责怪女人的“物质主义”。这两者,基本上就是“鸡生蛋、蛋生鸡”的逻辑怪圈。
除掉买房这一大项支出,剩下的装修、家具、轿车乃至恋爱期间的费用,也都是同一个道理:难道结婚就是引发这些支出的唯一理由?不结婚,真的就没有这些开销了?在越来越多人崇尚“消费主义”的今天,哪怕不结婚,生活开支也不见得要降低多少的。既然如此,也就别急吼吼地把“个人开销”挂在“结婚成本”的名下,吓到了小朋友。
依笔者之见,真的可以被归纳进结婚成本的,也只剩下婚宴和蜜月两项费用,而这,完全是丰俭由人的项目。前阵子网络上也盛传过“8000元月收入才敢生孩子”的观点,但如果仔细研究过那份报告,你会发现8000元的标准基本上只是适龄夫妻的平均家庭月收入:高收入者,给自己划定的标准也高;低收入者,给自己划定的标准也低。于是均衡下来,各个城市同龄人的平均月收入,就成了结婚生子的门槛了。这样的门槛,一笑了之就可以了。
写到这里,笔者突然想到还有一个项目可以被归纳进结婚成本,就是“非诚勿扰”们的婚姻中介费。廖信忠在《我们台湾这些年》中的2004年篇章里,描绘过台湾人娶越南新娘的门槛:“在比较乡下的街头,可以看到这样的广告——20 万(台币,笔者注)包娶越南新娘。四大保证:1.保证处女;2.三月内娶回;3.决不加价;4.一年内跑掉,赔一位。”
时隔五年,这一场景也在大陆重现了。今年第12期的《南都周刊》封面故事,就做起了“花3.5万娶回越南老婆”的越南新娘报道。这样的结婚成本真不算高,可这样的成本,你愿意支付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