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意球
一种在足球比赛中发生犯规后重新开始比赛的方法。
任意球分两种:直接任意球(踢球队员可将球直接射入犯规队球门得分)及间接任意球(踢球队员不得直接射门得分,球在进入球门前必须被其他队员踢或触及)。
规则:
1.在罚球区内的任意球
属于守方的直接或间接任意球:
(1)所有对方队员距球至少9.15米(10码);
(2)所有对方队员应站在罚球区外直到比赛进行;
(3)当球被直接踢出罚球区比赛即为进行;
(4)可以在球门区内任何一点踢任意球。
属于攻方的间接任意球
(1)所有对方队员距球至少9.15米(10码)直到比赛进行,除非他们已站在本方球门柱之间的球门线上;
(2)当球被踢并移动时比赛即为进行;
(3)在对方球门区内踢间接任意球时,应在距犯规发生地点最近的、与球门线平行的球门区线上执行。
2.在罚球区外的任意球
(1)所有对方队员距球至少9.15米(10码)直到比赛进行;
(2)当球被踢并移动时比赛即为进行;
(3)在犯规发生地点踢任意球。
角球
球比赛中发生犯规后重新开始比赛的一种方法,可以直接射入对方球门而得分。当球的整体不论在地面或空中越过球门线,而最后触球者为守方队员,且根据计胜规则不是进球得分时可判角球。
规则:
1.将球放在离球出界处最近的角旗杆的角球弧内;
2.不得移动角旗杆;
3.对方应在距球至少9.15米(10码)以外,直至比赛进行;
4.由攻方队员踢球;
5.当球被踢并移动时比赛即为进行;
6.踢球队员在其他队员触球前不得再次触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