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院改造后,附近居民为方便进出擅自在草坪上浇出一条水泥路。
在城管部门的监督下,居民恢复原先的草坪。
余杭塘路改造后,塘河南村小区46幢、47幢一楼四、五家住户为了进出方便,擅自将自家门口刚刚庭院改造好的绿化草坪进行毁坏,浇灌了水泥实施硬化,毁坏的面积大三十余平方米。对此附近的居民意见很大,纷纷向街道、城管执法小河中队反映。
执法队员及时介入,到现场勘查调查,向居民宣传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在证据不足的前提下,挨家挨户对46幢、47幢一楼住户发放责令整改通知书。为给广大公众提供一个绿色的开放式空间,保护和恢复自然生态系统,近日,由小河街道城管科牵头,小河城管执法中队、小河派出所、余杭塘路社区共同对此处的水泥走道进行了清除,并在原有路面上补种绿草。
城管执法部门提醒市民群众,要爱护绿化。《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现有城市绿地和规划绿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改变用地性质或者破坏其地形、地貌、水体和植被。擅自占用现有绿地,擅自迁移、砍伐、毁坏树木或毁坏绿化设施的,由市、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地;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并处以绿地造价、树木价和绿化设施价2至10倍的罚款,并对直接责任人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