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6月1日杭州市医调会正式成立并试运行,这意味着我市医患双方解决医疗纠纷有了一个新途径——第三方调解。
近年来,我省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增多,引起社会关注,也给医患关系和社会和谐稳定带来了不利影响。今年初,浙江省出台了《浙江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后,我市及时成立了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积极筹备医调会的相关事宜。
据杭州市卫生局负责人介绍,并不是所有的医疗纠纷都由医调会调解的。发生医疗纠纷后,如果患方索赔金额在1万元以下,医院与患方可直接协商解决;索赔在1万元以上的,公立医疗机构不得自行协商处理,双方可向医调会申请调解或者寻求其他处理方式;索赔超过10万元的,必须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调会调解不成的,可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医疗事故争议行政处理,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记者从市司法局了解到,向医调会申请调解医疗纠纷时,需医患双方都提出调解申请。如果患者本人不能亲自前往,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委托代理人参加调解。
据了解,医调会接到患方申请后,即会通知医院方。院方若同意调解,可办理调解申请手续。经医调会调解成功签署的调解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
市卫生局表示“第三方调解”模式为处理医疗纠纷建立了一个公正公平、及时便民的处理机制,有利于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减少高成本的司法诉讼,从而为医改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根据《浙江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规定,医疗责任保险机制将与第三方调解配套实施,在杭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均要参加医疗责任保险,非公立医疗机构按照自愿原则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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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明确规定,我省解决医疗纠纷,在保留原有医疗纠纷处理渠道的基础上,实行“第三方调解模式”,即设立一个中立的、具有民间性的人民调解组织——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简称医调会)来调解医疗纠纷。医调会与卫生行政部门没有隶属关系,调解医疗纠纷不收取费用。
新成立的杭州市医调会位于杭州市庆春路159号的中河大厦621室(办公电话87211767、87215696),现有5名专职工作人员,由市司法局为主进行业务指导,并负责人员、经费的管理。市医调会目前已建有295名专家组成的专家库,其中239名是医学和药学专家,31名是法律、司法鉴定专家,还包括二级以上医院所在地街道的人民调解员25人。
杭州市医调会负责调解杭州主城区包括上城、下城、江干、拱墅、西湖、高新开发区(滨江)、杭州经济开发区、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发生的医疗纠纷。萧山、余杭和五县(市)将单独设立医调会,负责调解属地医疗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