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消毒产品违法宣传治疗疾病、添加药物,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行为,近期,浙江省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开展在生产、经营及使用领域的消毒产品违法宣传疗效和添加药物的专项整治行动。
本次整治行动对象为消毒产品的生产经营环节及使用单位,如药店、宾馆、旅店及县级以下医疗机构妇科等。整治行动将核查每种抗(抑)菌制剂产品是否进行卫生安全评价,并对各市在经营、使用单位随机抽检到的抗(抑)菌制剂消毒产品(重点抽检膏霜剂产品)统一送国家疾控机构进行激素、抗生素、抗真菌药物的检测。
各地卫生监督机构一旦发现有违法产品,将及时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并向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或产品可能流向的省级卫生监督部门进行通报。
浙江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专家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抗(抑)菌制剂时,要正确识别产品标签说明书,抗(抑)菌剂产品禁止宣传速效、无毒、抗炎、消炎、治疗疾病、减轻或缓解疾病症状等作用,禁止标注“用于破损皮肤、粘膜、伤口”等内容。
抗(抑)菌制剂不能代替药品。消费者治疗疾病,应到正规药店或医院选购标有国药准字的相关药品,不要用卫生用品代替药品来治疗疾病,以免延误疾病的治疗时机。消费者如发现有问题产品,可拨打卫生监督投诉举报电话:963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