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我宣誓: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恪守检察职业道德,维护公平正义,维护法制统一。”今天下午3点15分,省人民大会堂国际会议厅传来一阵阵洪亮的誓言。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在这里举行了首次检察官宣誓仪式。
省委常委、杭州市委书记黄坤明为今天的宣誓仪式监誓,并作重要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基信、市政协副主席朱祖德参加宣誓仪式。市检察院和城区基层检察院300名检察官在杭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春莲的带领下宣誓。
检察官宣誓制度是国际通行的检察官管理的重要制度。今年,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宣誓规定(试行)》,决定建立检察官宣誓制度,这在我国检察史上是第一次。
黄坤明在充分肯定了近年来我市检察机关各方面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后指出,宣誓,不仅仅是一种仪式,更是法律尊严和社会主义法治进步的一种体现;誓言,不仅仅是一种承诺,更是一种鞭策和警醒。希望全市检察机关和广大检察官牢记这个特殊的日子,牢记自己的誓言,牢记国家和人民的重托,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勤勉的工作、更加务实的作风,把我市人民检察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黄坤明强调,人民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是法治的“守护神”。希望全市检察机关和广大检察官正确认识检察工作职能,切实承担起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使命,围绕扎实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不断创新检察工作方式方法,不断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针对性、履行职责的有效性、队伍建设的科学性,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杭州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黄坤明指出,公平正义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要内容。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最集中的要求,就是公正司法,就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希望全市检察机关和广大检察官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国家利益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把“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检察职业道德要求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把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生命线,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以认真的态度、严格的程序、较高的素质、有效的监督,确保宪法和法律正确实施,确保人民权利不受侵犯,确保执行和司法机关严格公正执法,尽心尽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黄坤明强调,建好班子、带好队伍,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促进公正廉洁执法、提升执法公信力的有力保障。希望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不断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着力抓好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切实加强检察队伍教育管理,深入开展“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进一步打响 “执法理念先进、执法行为规范、执法质量过硬、执法效果良好、队伍素质提升、考核名列前茅”的杭州检察品牌。
宣誓仪式上,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全国人民满意公务员、余杭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沈亚平代表检察官讲话,她表示大家将永远铭记誓词,用行动践行誓词,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永远捍卫法律的尊严。检察官家属代表杨新航作了生动感人的发言。部分市人大代表和人民监督员应邀参加宣誓仪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