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桐庐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会同税务部门经过缜密侦查,成功侦破一起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是指违反国家发票管理法规,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
2008年8月,广西灌阳县人邓某在桐庐县桐君街道租赁了厂房,并开办了一家旅游用品企业,生产销售箱包、袋、手套。企业所需的主要原材料有牛津布,涤纶布,涤纶棉布,帆布等。
当年11月,邓某在阿里巴巴网站上认识了杭州一家贸易有限公司的王总,王总给了他一笔业务,还介绍了一位陈小姐跟他认识。
这位陈小姐可不简单,说是可以为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而且还承诺票面价格大点,开票费用便宜一点。
2009年,邓某向王总结算货款。这时,王总说是要邓某提供17%增值税专用发票。
7月,邓某为了拿到货款,就找到这位陈小姐开了价值40万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根据对方要求支付了8000元开票费用,购买的增值税发票只要2%的开票费用,邓某随后用买来的发票向桐庐国税部门进行进项抵扣。
5月17日,犯罪嫌疑人邓某被桐庐警方抓获归案。经审讯,邓某对其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供认其在无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以支付票面额2%手续费的方式,非法购买增值税发票三份,价税合计53.6万余元,已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计9万余元。
犯罪嫌疑人邓某的行为触犯了我国《刑法》相关规定,涉嫌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目前,该邓某已被桐庐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