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实在不想再这样过下去了,担惊受怕,身份证都不敢用,我想还不如接受法律的制裁,从此能堂堂正正重新做人。”自首的叶某这样和民警说。7年前,叶某通过“王教授抗癌灵药”的把戏骗了1万元之后,一直逃窜到2009年9月,最终投案自首。
2003年9月23日上午10点多,受害人老吴从乔司回来,路过养犬基地的路东边,突然有一个人(汤某)把他拦住,问新建化工厂的地址,说要找新建化工厂的王教授。老吴莫名其妙,告诉对方“不知道”。这时来了一个头盔男(俞某),说跟王教授认识,姓叶,是一家家具厂厂长。
两人得知老吴去下沙,说付老吴150元车费,让老吴用电瓶车载他们去找王教授。老吴觉得这钱来得容易,就载上了他们。
可车子才开出一会儿,“叶厂长”让汤某下车,说是要先问问王教授认不认识汤,如果认识就回来找他,再带他过去。老吴听到这里,就先将汤某放下,随后载着“叶厂长”继续开。
车子开到一半,“叶厂长”突然叫老吴停车。只见一个高约一米八的人(叶某)走来,“叶厂长”说这是王教授的儿子。
“叶厂长”告诉王教授的儿子,有个从广东来的人要找王教授买抗癌药。小王表示,父亲去南京开会了,要打个电话问问。不一会儿,小王跟父亲确认,是有一个广东人要来买药,父亲让其先住进旅馆。
“叶厂长”很“热心”,说人家这么远来买药,晚一天,病人可能会没命,让小王帮帮忙。小王拿出一粒黑色药片。“叶厂长”和老吴带着药片返回。汤某拿到药片后,说要买2000粒,出价140元一粒。叶和老吴又开车去找小王。
小王很爽快,愿意100元一粒卖给他们。“叶厂长”对老吴说:“小王100元就肯卖,而买药人出了140元,我们从中一粒可以赚40元,2000粒就赚8万。他要现金交货,这个钱由我来垫。”
“叶厂长”说完就打了个电话,好像是在向他的财务筹钱,筹来筹去,说还差1万,让老吴也凑1万。老吴很高兴,连忙回家拿存折,凑了1万。小王拿到钱后,给了“叶厂长”一包东西。叶又把这包东西给了老吴。
老吴和叶正准备离开时,小王突然说叶付的钱还不够,要叶留下,让老吴去向买药人要点钱来补足。老吴就这么离开了,结果人不见了,钱也被骗走了。
这100元一粒的抗癌仙丹究竟是什么?原来是藿香正气水之类的东西,从药店买来的胶囊做的,每瓶的价格不过四五元。
事后,叶某只分到了1500元,同案犯汤某和俞某后被警方抓获,叶7年来则一直在逃。2008年下半年,同案犯汤某已刑满释放。叶某得知后,下定决心前来自首。
今天上午,杭州江干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最后,法院判决被告人叶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