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讯 今年以来物价持续上涨。据据国家统计局杭州调查队提供数据显示,1-4月份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已经累计上涨2.9%,对居民生活产生一定的影响。
据统计,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1月份同比上涨2.7%、2月份上涨2.6%、3月份上涨2.7%,4月份上涨3.6%,1-4月份累计上涨2.9%。其中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粮食类、水产品类、鲜菜类、鲜瓜果类价格均上涨9%以上。据此测算,1-4月份市区城镇居民因物价上涨人均多支出近200元,约占可支配收入增加额的六分之一。
调查还显示,1-4月份市区城镇居民收支均呈两位数增长,但与住房相关的各类支出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1-4月份市区城镇居民人均总收入和可支配收入分别为13446元和12171元,比去年同期分别增长11.8%和12%,其中人均可支配收入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后实际增长8.8%。市区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为6897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5.1%,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实际增长11.9%。
随着国家抑制房价各项政策的陆续出台,市区城镇居民与住房相关的支出锐减。4月份市区城镇居民购房建房支出和与之相关的住房装潢消费同比分别下降81.2%和8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