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余杭法院审理一起寻衅滋事案,法庭上,该案三位犯罪嫌疑人将对为朋友“两肋插刀”的行为付出沉重代价。
李强(化名),男,1985年出生,余杭人,原本即将步入结婚礼堂;王平(化名),男,1987年出生,安徽太湖人;杨刚(化名),男,1991年出生,山东青岛人。杨刚参加过拳击比赛,荣获冠军,之前还曾见义勇为,在危急情况下,救下一对母子。三位花季少年如此光明的前途下,因一时的朋友义气,而误入歧途,将面临法律的制裁。
为朋友义气而“战”
2009年9月23日晚,李强与王平正在吃饭,突然接到了朋友周水(化名)的电话:“我在网吧有点事,你们过来帮帮忙。”之后,李强与王平火速赶到了网吧。周水表示,“楼上有人很嚣张。”
不由分说,李强与周水勾肩搭背上了二楼,走到其中的一排电脑边,李强用手打了其中一个正在上网的男子,周水马上制止说:“打错了,打错了。”用手指着边上的男子曹洲(化名),说话间,周水的手就打向了曹洲。
这时,李强见周水、王平和那个男人打了起来,就上去帮忙。看到自己的朋友曹洲被打,一起来上网的徐某、陈某、诸某等人拥了过来,双方扭成一团。
打了一会,因李强酒喝多了,力气用完了,就把拿在手里要砸人的凳子扔在了地上。这时,杨刚也在网吧上网,看到朋友李强正与人打架,就加入了“战争”。
不多久,场面已是一片混乱。网管龙全(化名)看见这个情况后,打了电话给老板。当派出所民警到达现场时,李强等人已经跑掉。
打架缘由:为查身份证与他人产生口角
原来,当天晚上,这个网吧的网管龙全看到徐某正靠在电脑旁看别人上网,看上去好像未满18周岁。因为最近网吧查得比较严,龙全怕出事情,就去向徐某要身份证,看看是不是未成年人。
在龙全的要求下,正在上网的曹洲说话了:“他又没有上网,凭什么查身份证?”同时对旁边的徐某说:“不用理他”。
龙全说,他是外地人,听不懂曹洲说的话,只知道这个人态度很差。这时,龙全见身后有个面熟的人周水,就让他帮忙和他一起过去听听他们在说什么。周水过去后,向徐某要身份证,徐某表示自己并没有上网,为什么要给身份证。周水听到这火了,“你那么拽!”
“我没有拽。”徐某回应。
“嘴巴不要老!”周水说完就走了,随后便联系了李强,让他过来帮忙。
据李强交代,他们打架的原因就是出于朋友义气,朋友有事肯定要去帮忙的。他只认识对方的曹洲,其他人都不认识。
经法医鉴定:被害人曹洲、陈某、郑某损伤程度均为轻微伤。
法官对此案当庭宣判,法院认为李强、王平、杨刚结伙他人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致三人轻微伤,系情节恶劣,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李强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王平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杨刚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在公诉人做法庭教育时,旁听席上,一位40多岁的中年妇女,红着眼,手中的纸巾不停的擦拭着红肿的双眼。
当法官问杨刚有何感想时,杨刚表示,他现在很是后悔,自己的年少无知对家人和社会产生不好的影响,深表歉意。说到此处,他哽咽了,吐了口大气,僵硬的肩膀开始有些微微颤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