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虹专柜
杭网记者现场协调
消法规定有欺骗消费者的可以要求商家退一赔一
昨天晚上杭网记者和章小姐一起来到位于文二路上的卖场,在长虹专柜看到同款(50寸的没货、42寸的)电视上所标的分频率已经改正。卖场负责人程先生表示是商家搞错了,如果章小姐愿意退货,商家这边也是同意的。但是章小姐不同意退货,要求商家退一赔一。
“是你们商家欺骗在先,营业员服务也没有做到位造成的结果。现在退货了,我买不到这么低价格高分辨率的电视了,当初你们标注不出错,我就不会买这款电视,我可以去买其他品牌的,五一很多牌子都在搞活动,价格也很优惠。”章小姐说。
杭网记者在长虹专柜看见,现在的价格都恢复原价了,章小姐购买的同款42寸已经恢复到8700多元了。现在退货消费者肯定不愿意的。
就这样双方没有达成协议,陈先生表示会和上级领导反映情况。三个工作日之内给出一个处理结果,一有结果就通知让章小姐。杭州网记者将继续关注此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