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案例:银行卡被克隆取走6万 杭州中院判银行全赔
与此案类似的是,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年1月份,在一起用户银行卡被复制的案件中,判决银行赔偿储户全部损失。
据报道,2009年1月16日,盛小姐发现自己的中国银行借记卡上少了6万元。经查询,该账户在10日—12日,分别从三家银行的ATM机上各取款2万。但盛小姐说自己在苏州且这张银行原卡从未离身。
报案后,盛小姐与发卡银行多次交涉未果,便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银行赔偿损失,一审判决时她的诉讼请求被驳回。盛小姐不服,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二审庭审时,法官问了银行很关键的两个问题:“一:ATM自动柜员机能否识别该卡是否为复制卡?二:银行卡复制容易吗?”银行委托律师表示:“一:ATM自动柜员机不能识别复制卡;二:银行卡谁都可以复制的。”
“既然机器不能识别复制卡,那就证明监管是有漏洞的。”盛小姐的代理律师说。
最终审理结果是:银行赔偿盛小姐被盗的6万元以及利息54元。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审理该案的魏虹霞法官说,目前,大多数银行的银行卡使用的都是安全性能很低的磁条卡,但国外使用较多的IC卡的安全性比磁条卡要高得多。把磁条卡换成IC卡,银行的成本太高了。他们过多地考虑了自己的运营成本而放弃IC卡,而把储户的利益放在危险的境地。
魏庭长希望该案判决能提供一个舆论导向,不鼓励银行的唯利是图和霸王条款,而是希望他们重视并提高ATM机的安全智能,保障银行客户的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