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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物被偷包,超市是否担责任?

2010-05-10 14:29    杭州网

 

超市:协商后会进行相应的补偿

针对陈先生的问题,记者联系了乐购超市,由于正值周末,一位值班的李小姐接待了记者。她介绍说,当顾客发现自己的财物被盗窃后,要马上报警,如果小偷还未逃离现场,超市的保安会协助抓捕。 “至于监控录像,因为超市有明确的规定,任何员工和顾客不得私自查看,所以我们只能等警方过来后,才能提供给警方使用。”同时,李小姐还告诉记者,如果顾客损失的金额巨大,超市经理会和对方进行协商,为顾客提供相应的补偿。

律师观点: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随后,记者就此事咨询了浙江志远大律师事务所的郑昕律师。他认为,按照法律规定,经营者有义务保护消费者的人身及其财产安全不受侵害,“比如,在超市里配备监控设施以及保安人员,保护顾客不受到明显的伤害,这都是合理范围内的”但超市是否要为顾客丢失的财物承担责任则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如果双方存在托管关系,即顾客将东西寄存在超市里,那么超市就要对其付全部的责任;如果是由于顾客自身的疏忽导致财物丢失,那么超市就没有责任。 “就像火车站、商店一样,超市属于公共场所,不可能对每一位顾客的安全负责的,更多的是要靠自己提高警惕。尤其是一些贵重物品,还是要个人负责”。

公共场所消费者如何维权

据新闻报道,很多消费者都有过在商场、饭店等公共场所被偷的经历,但都不知道如何维权。而经营者们没有承担损失,便觉得无所谓而疏忽了自己本应履行的义务。杭州网在此提醒消费者:

第一,在公共场合要提高警惕,随时保管好自己的物品。

第二,一旦发现自己的物品被偷,首先要报警,并且找一下该场所的管理者,与他们进行协商。其次,要保管好自己手中的证据,为自己的维权做好准备。比如,要是你的物品是放在存物柜里丢失的,应该保管好存物条。

(杭州网开通新闻热线:0571-85052222 报料QQ:200900571 欢迎广大市民网友报料!)

 


来源:杭州网    作者:见习记者 毛亚美    编辑:严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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