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工作人员:小区没有物业 房子维修遇尴尬
明明没有物业管理的小区,社区为什么会要求业主去找物业维修房子呢?
随后杭网记者联系上了萧山城厢育才东苑社区。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表示,育才东苑社区是在1991年建造完成的小区,属于早期的老式小区。在小区刚投入试用的时候,确实是萧山大宇物业公司在负责小区日常的物业管理。
“大宇物业做了一年左右,后来由于小区居民不愿意交物业费,大宇物业就不接手育才小区的物业管理了。”工作人员说,之后育才东苑小区就一直处于没有物业管理的状态,小区日常的管理维护都是由社区代劳。
对倪先生的房屋质量问题,这名工作人员表示,育才东苑社区已决定对整个小区进行改造维护,目前改造项目已获得萧山区政府的通过。“最快的话会在下个月开始动工”。
而对于倪先生目前主卧室无法居住的问题,这名工作人员给出了这样的回答:“房屋出现裂缝也有好几户人家给我们反映过,也只能等到小区改造的时候统一修复了。现在业主也不愿意出维修费,我们也拿不出维修费的。”
过了保修期的房子 该找谁来修
在和育才东苑社区工作人员沟通中记者得知,倪先生居住的房子保修期是10年。按照1991年建造完成的时间来算,早在2001年育才东苑的房子就已经过了保修期。
那么过了保修期的房子出现问题该找谁来修呢?
杭网记者查阅相关资料后发现,建设部在《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中,详细规定了一些房屋各个部位、部件的保修期,主要包括: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1年;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1年;管道堵塞2个月;卫生洁具1年;灯具、电器开关6个月;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开发商与用户自行约定。
杭州五联律师事务所缪渭川律师指出,1995年新的物业法出台后,规定新建的小区必须要有配备的物业公司对小区进行管理。由于育才东苑小区是在1991年建造完成,的确会存在没有物业管理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理应由社区代为物业进行管理。
缪渭川律师提醒购房者,对超过保修期的房屋质量问题,购房者要区分清楚情况以便进行处理。如果是因为开发商故意拖延而超过期限,或者因为屡修屡坏、屡坏屡修而超过期限,由开发商承担责任,购房者有权追诉。只是购房者要注意保存相关证据,便于日后证明使用。对于确实超过期限的房屋质量问题,购房者也可以找开发商,开发商应该本着为客户负责的态度,提供维修服务,至于具体的维修费用,双方在协商后支付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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