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录像中,杨成逃跑的身影
庭审现场
杨济源的同学口中的“现场”
——案发前一天,班里同学的手机丢了,我们几个男同学说要去后门小巷买点吃的,顺便抓小偷,有人叫了杨济源,他就跟我们一起去了。到了卖夜宵的地方,我们前后走着。突然,我就发现有三个男的围着杨济源,我突然间好像就跟不上他了,这时,我看到有个男的拿着镊子偷杨济源的手机,我意识到真的碰到小偷了。
我就叫了杨济源一声,他也发现小偷了,就一把抓住了偷东西的那个(杨成)。我也想上前抓住他,可是被另外两个男的推开了。后来,我们又有个同学过来。另两个男的,看到我们人多,就跑了。于是,我们就三个人围着那个小偷(杨成)。
再后来,他(杨成)就拿出刀捅了杨济源。看到杨济源被捅,我们就忙着查看他的伤情,没管小偷了。
辩护律师:希望从轻处理
公诉人:法律无法沉默
庭审中,公诉人指控杨成在实施盗窃时,为抗拒抓捕而当场使用暴力并致人死亡,其行为已触犯了刑法,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由于杨成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没有请律师为自己辩护,法庭依法为杨成指定了辩护律师。杨成的辩护律师对案件定性没有异议,同时认为,杨在作案前没有前科,不是惯偷;杨成的行为也不同于典型的抢劫杀人案件,性质不是十分恶劣;且杨成在“5•12”后也给地震灾区捐了100元,他甚至也表示,身后会将器官捐献给社会,表现良好。
辩护律师同时认为,杨成当时捅人,只是想逃跑,主观上没有追求杨济源死亡的结果,主观恶性不是十分恶劣。希望法庭能够从轻判决。
公诉人则认为,辩护律师对于从轻判决的辩护是站不住脚的,“在杭州这样一个城市,对于这样的行为,法律无法沉默!”
庭审中,杨济源的家属也提出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向杨成索赔死亡赔偿金等共计50余万元。休庭间隙,杨济源的姐夫向记者表示,事件发生后,他们没有收到被告人任何形式的道歉,“我们无法原谅他,我们希望法庭判处他死刑,立即执行。在民事上,其实他的父母也是非常淳朴的人,我们在经济上没有太多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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