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户被安装了防盗设施,但是安全系数上升了吗?
隐患重重的危房
此外,租客在出租房内私拉电线的问题,也让张女士十分担忧:“他们这样的行为是不是能通过消防验收呢?万一发生了火灾怎么办呢?”
记者在《杭州市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技术标准》中看到,第六条明确指出:“居住出租房的窗户原则上不得设置防盗网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设有防盗网的房间应至少有一处防盗网上设置一个紧急逃生口,逃生口的尺寸不宜小于0.8米*0.5米。”而据记者现场观察,这些出租房仅有的一扇窗户,大小都在0.9米*0.5米左右(目测),却被多数业主装上了防盗窗。
此外,第十二条也指出:“居住出租房内每50平方米应至少配备一具2公斤ABC干粉灭火器,并在公共部位安装独立式火灾报警探测器;有条件可安装简易自动喷水灭火装置。”但在整个单元楼的架空层内,记者没有看到一个上述装置。
另外,杭州市消防部门的工作人员表示,如果出租房间不具备住宿条件,墙体封闭,只有一扇门的话,改造了就一定要经过消防部门审查。
对建筑作改动 需要相关部门审批
张女士告诉记者,地下车库属于公摊面积范围内。那么按照这种情况,开放商能否进行出租呢?
记者电话咨询了12348法律咨询。一位法律从业人员告诉记者,能不能出租一般分三种情况:如果车库的面积已经作为公摊面积由小区业主分摊了,该车库属于小区业主共同共有;如果并非属于公共部分,架空层的产权或使用权则属于房产开发商,开发商有权实施出售、出租、赠与等处分行为;还有一种情形,地下停车场是由人防工程改建的,尽管该面积未分摊给全体业主,开发商也无权出售。
对于张女士所担忧的私自增加层高、设置水管电线等安全隐患,该工作人员明确,这样的做法有问题。挖土需要经过城建和消防部门审批通过才可以,否则的话,业主不能私自改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