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23日,距上次开庭刚刚好一个月。因丈夫搞外遇,愤而拿起榔头杀夫的张文华,被杭州中院判处了无期徒刑。
据起诉书指控,张文华与李建(化名)是夫妻关系,平时感情尚可。2009年2、3月份起,两人为健身而共同参与跳舞活动;同年4月,因被告人张文华怀疑丈夫李建与别的舞伴有不正当关系,两人时常为此发生争执。在争吵过程中,李建开始殴打张文华,两人夫妻关系亦逐渐恶化。
同年10月26日晚,被告人张文华赶至两名分别被其怀疑与李建有染及居中介绍的女舞伴家中吵闹;次日中午,李建在获悉此事后陪同两名女舞伴返回家中,与张文华在门口处再次发生激烈争执,又当众殴打张文华,张因此对李心存怨恨并开始产生杀李泄愤之念。
2009年10月31日,张文华在家中又数次与李建发生争执,并遭李多次殴打,张文华因此决意杀死李建。当日下午17 时许,被告人张文华趁被害人李建酒后熟睡之机,先用橡胶锤猛击李建的头部数下,后又对李实施掐颈、捂嘴等行为,终致被害人李建因头部遭钝器打击致严重颅脑损伤合并遭掐颈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行凶后,张文华先清理现场试图伪造李建系醉酒后用橡胶锤自残头部身亡的假象;后又将儿子叫回家中告知行凶真相。儿子在明知母亲张文华实施杀人行为的情况下,仍提议并帮助张移动李建的尸体位置及处理橡胶锤上的指纹以完善李系自杀的现场假象,并按张文华要求向公安机关作伪证。
杭州中院经审理认为,张文华因怀疑丈夫李建有外遇及在两人因此发生的多次争执过程中遭李殴打而心生怨恨,并为泄愤采用橡胶锤猛击头部及掐颈等方式非法剥夺李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儿子李振(化名)明知张文华系犯罪的人而帮助伪造现场并向公安机关作假证明包庇,其行为已构成包庇罪,且属情节严重。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
今天上午,杭州中院一审判决张文华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李振犯包庇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