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不留神买到了冒牌商品咋办?如果网站链接的网页、网民向网站上传的文章等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权,网站需要承担怎么样的责任?我们普通人能不能去注册商标?发明专利的案件中,如何判断是否构成侵权?
这些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却看似没有关联的问题,其实有着内在联系。它们都是脑力劳动所创造的智力成果,换句话说,它们都属于知识产权的范畴。
今年4月26日,是第10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当天上午9点30分到11点,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的朱为平副庭长以及张莉军、沈斐两位审判长,将做客杭州网,围绕“解读知识产权,创新你我生活”这一主题和广大网友进行在线交流。
据记者了解,知识产权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科学和文学艺术等领域内,基于脑力劳动创造完成的智力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传统的知识产权是专利权、商标权和版权的总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阿尔及利亚在1999年的提案,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2000年召开的第三十五届成员大会上通过决议,决定从2001年起,将每年的4月26日定为“世界知识产权日”。
4月26日是《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生效的日期。设立世界知识产权日旨在全世界范围内树立尊重知识,崇尚科学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营造鼓励知识创新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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