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个亿的征用款 村民一分钱也没拿到
老陈告诉杭网记者,得知土地被征用后,老陈和乡亲们很纳闷,既然是2008年被征用的土地,时隔这么久,土地征用款为什么一直没有下发呢?
老陈和乡亲们找到了城建局,城建局的洪局长这样给他们解释的,当时招标的时候是按照每亩地400多万的价格征用的,60亩地的征用款至少要2个亿。但是到目前为止,所有被迫征地的村民并没有拿到任何征地款,也没有收到土地被征用的通知。按照每亩地400万的说法,老陈算了一下,自家总共有2亩多地,应该可以拿到将近800万的巨额征用款,但是在灵溪镇城建局,老陈被告知,他家只能拿到4万2千元的征用款,与实际该拿到的征用款有巨大的出入。
关于征用款一事,灵溪镇城建局姓洪的局长说,所有征地款项,都存在一家银行账户里,村民要拿的话随时可以去拿。然而当村民问及具体每家每户可以得到多少征用款时,局长却说征用款不是他经手的,他并不知情。村民表示要求查看土地征用的所有相关审批资料时,洪局长表示,征用资料备案在温州市国土资源局和建设局,他是不会提供的。
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正常程序
8年前先盖好公章,等到项目招标下来后,再填写审批内容。60亩的水田,在完全不告知村民的情况下被征用,并且在征用后,征用款迟迟不到账。温州市灵溪镇城建局是如何将一份没有任何报批内容的文件备案的呢,整个征地的过程又是在如何混乱的操作呢。根据国家土地管理局发布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批规定》(《国家土地管理局令》第七号)的要求,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要符合以下四个程序:
1.土地要经过上级有关部门审批,每一块土地的征用和补偿都有市政府的正式批文;
2.跟当地村委会签订征地协议;
3.补偿款要全额及时到位;
4.签订协议并且补偿到位后,要及时移交土地。
显然,温州市灵溪镇城建局和河尾庄村村委并没有按照国家规定的要求在执行,目前所有征地村民已经联名上书温州市建设局,要求温州市建设局彻查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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