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讯 因为打工赚钱不易,来自江西的老王,居然教唆自己年仅十二岁的女儿偷东西,以为孩子无人注意,容易得手,即使被发现也可说是孩子“不懂事闹着玩”,构不成犯罪,只可惜他的如意算盘打错了。
2009年7月7日下午5点,老王和女儿“亭亭”一人骑一辆自行车从出租房出来,骑到广场后两人左右分开,寻找适合的车子下手。
过了几分钟,老王看到广场西面的青少年宫前面,停着一辆白色越野车,车子驾驶座扶手上放着一只棕色的皮包,而车主和另两名乘客在离车不远处聊天。在老王的指使下,“亭亭”趁着他们不备,拉开了驾驶室的车门。由于,车子没上锁,皮包轻易到手。之后,“亭亭”把包放进自行车前面的栏筐,骑车遁去。
在马路对面为女儿望风的老王,看到女儿得手后,便和女儿一起沿着广场绕了一圈回到出租房附近的菜地里。半路上,老王打开了皮包,发现包里有4叠钱,3叠一万元,1叠7千元,于是便把4叠钱用自己身上穿的白色T恤包好,准备回出租房,
而这一幕恰好被菜地前的房东看到了。被发觉后,老王自顾不暇逃走,留下女儿“亭亭”和皮包在菜地里。
事后据老王交代,教唆女儿偷东西的点子都是老王提议出来的,之前在出租房的时候就“教育”女儿:要找那种没有关门或者上锁的车子,即使被抓住也会因为女儿年纪小不需要负法律责任。
检察官也提醒广大车友们,贵重物品要随身携带,下车后切记锁好车门,不要给犯罪分子有趁可机。
近日,临安市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批准逮捕了老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