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残疾人康复工作,积极鼓励社会力量、社会组织参与残疾人康复服务设施建设,发展残疾人服务业,推进残疾人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近日,下城区出台了《下城区民办残疾人康复机构扶持政策的若干规定》,从开办经费、招生补助、就业扶持、科研创新、贷款等五大方面对民办残疾人康复机构给予专项补助。
一是机构扶持。1、新建或改(扩)建的残疾人康复机构,按照实际总投资额分别给予一次性资金扶持补助。投入资金在100万元(含)以上的给予25%的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投入资金在50万元(含)—100万元的给予20%的补助。投入资金在10万元(含)—50万元的给予15%的补助。总投资额以审计结果为准。2、租用房屋的残疾人康复机构,建筑面积需在1000平方米(含)以上,租期必须在三年(含)以上,每年按照房租的10%给予补助,最长不超过五年。
二是招收扶持。凡招收持本区户籍并持有二代残疾证人员进入机构进行康复的2—6周岁的残疾儿童,给予康复机构每人每年1万元的康复补助,招收7—14周岁的残疾儿童,给予康复机构每人每年6000元的康复补助,最长不超过三年。招收14周岁以上残疾人康复,给予康复机构一次性3000元的康复补助。
三是就业扶持。招用本区户籍并持有二代残疾证人员,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满十二个月的,可于用工期满一年后,申请享受每人每年3000元的用工补助和社会保险费补贴。
四是科研创新扶持。首次认定为国家、省级、市级研发中心和技术中心的下城区民办残疾人康复机构,分别给予一次性3万元、2万元、1万元的补助。与国内大专院校联合共建科技创新载体,通过市级验收后按实际投入额的15%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五是贷款扶持。对创业发展贷款融资的残疾人康复机构,按3%的年利率对其给予贷款贴息,贷款额度控制在100万元以内,贷款贴息最长不超过三年。在政策吸引下,民办自闭症儿童康复机构——康乃馨儿童康复中心进驻下城区并扩建新校区,康乃馨的进驻,将为辖区患儿提供专业化康复服务,进一步提升下城区康复服务水平。2013年,下城区康乃馨儿童康复中心康复规模将达150人,届时将成为省内最大的自闭症儿童康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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