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杭州市创建“全国社区建设管理服务创新试验区”要求,日前,余杭区城乡和谐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发出《关于开展城乡社区创建“星级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活动的通知》,在全区城乡社区范围内开展“星级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创建活动,旨在增强社区工作效能,提升城乡社区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推动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把城乡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打造为功能完善、服务优良、居民满意的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围绕《星级城市(农村)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标准》,余杭区在管理机制完善、设施服务管理有序、人员队伍整体优良、规章制度健全完善的社区中开展星级社区创建。创建等级分为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三个等级。三星级社区由各镇街评定;四星级社区由区城乡和谐社区建设领导小组评定;在四星级基础上,城市社区申报杭州市五星级社区,农村社区申报余杭区五星级社区。
城市社区申报四星级必备条件是:有股份制的社区实行股份制财务与社区居委会财务分设,社区有60平方米服务大厅,社区社工到岗率达80%、持证率达15%;申报杭州市五星级社区,由杭州市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和部分居民代表,结合日常实际工作,对各申报单位进行统一抽查,被评为“杭州市星级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的社区,由市社区建设领导小组进行命名和表彰。农村社区申报四星级必备条件是:外墙醒目处有“农村社区服务中心”醒目标志,有50平方米服务大厅,村务公开栏达6平方米,社工误工补助民主评议结果进行年度公示;申报余杭区五星级社区必备条件是:农村社区工作和人员经费实行镇街配套补助,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社工至少一人,在联合审定的基础上,被评为五星级农村社区的由余杭区城乡和谐社区建设领导小组进行表彰和奖励。
《通知》明确,到2012年底,余杭区20%以上的社区达到“星级”标准;到2013年,全区50%以上的社区达到“星级”标准;到2015年,全区80%以上的社区达到“星级”标准。创建活动每年评比一次,三年复检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