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城乡统筹发展,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淳安县实际,7月18日,淳安县举行“律师进农村”活动启动仪式,打造覆盖全县农村的城乡一体化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县委副书记钱美仙、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建民、县政协副主席王晓林参加启动仪式。
淳安县通过政府购买的方式,今年在30个中心村开展“律师进社区(村)”工作,并从实际出发,充分发动本地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法律专业人士,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律师进社区(村)”工作,逐步实现每个社区、行政村配备一名驻村(社区)律师。由县司法局牵头,选择本县范围内的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按照统一推荐和双向选择相结合的原则与中心村结对,签订统一的服务协议书。
据了解,驻村律师的主要职责是为农村各类组织和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帮助困难群众依法获得法律援助;根据行政村实际需求协助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协助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调解工作,协助起草或审核行政村的规章制度、合同和其它法律文书,参与所驻行政村重大项目谈判,就重大决策出具法律意见书,提高农村依法治理水平等。
钱美仙要求,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律师进农村”活动的重要意义,积极做好相关指导、协调工作,各律师事务所和广大律师、法律工作者要担负起应尽的社会责任,及时高效地提供法律服务,正面引导农村群众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积极配合统筹城乡等农村工作,开展相关法律讲座,指导村民和村干部依法办事、合法办事;而各村要切实加强与驻点律师和司法所的联系,积极配合律师开展好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的工作指导等。
当天,县领导一行还参观了杭城名律师法律咨询活动现场,现场的律师们热情为群众进行普法教育宣传和宣传资料的讲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