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余杭区消防大队制作完成一批消防安全《检查证》,并陆续向全区镇街20个消安办派发。此举意在加强和规范消防安全检查管理行为,进一步加强消安办建设,更好地发挥消安办作用,保障消防安全环境,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
余杭区于去年在20个镇街、开发区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配备专职力量管理本辖区内的消防安全和监督工作。然而,各地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在日常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管理工作中发现,一些存在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作坊、企业单位,总是以消安办工作人员无相关证件为借口拒绝消防工作人员检查其单位内的消防状况,以至于消安办工作无法顺利开展。
为确保消安办切实履行基层消防组织职能,余杭消防大队向镇街、开发区消安办工作人员派发了消防安全《检查证》,这不仅是规范消安办管理工作的需要,更是避免了消安办工作人员在开展消防安全辅助检查时,因无证而被“拒之门外”这种无权管事的现象发生。
消防《检查证》上印有检查人员详细信息,正面包括姓名、照片、编号、隶属单位;背面内容包括性别、出生日期、职务、检查范围、证件有效期,并盖有杭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的印章。有了消防《检查证》,消安办工作人员表示,开展检查工作顺利了很多,企业单位人员对检查工作也较为配合。通过检查发现了众多消防安全隐患,遏制了相当一部分火灾事故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