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杭州网>>杭网原创>>支站新闻
萧山网:晒不文明行为,让城市更美好

2012-05-08 09:17    杭州网

当你身边发生不文明行为时,请您拍下来,并将照片发至wangjian_520xp2@163.com

昨日,萧山区文明办与本报合作的《杜绝不文明行为,共建文明幸福新萧山》专版一经推出,就引起市民热议。如何建设文明幸福新萧山,以自身的文明言行为文明家园的建设作出表率,成为市民共同的心声。

去年,适逢杭州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区文明办积极发动各部门、各镇街开展创建活动的同时,还特别倡导全民总动员,层层发动广大基层百姓积极投身创建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今年,为了持续唱响“文明萧山”之歌,萧山区也将通过一系列举措,号召人人争做文明市民,个个共享幸福家园。

“曝光台”督促城市显文明

事实上,近年来,萧山区通过实施“最清洁城乡”工程等一系列手段,逐步加大环境整治力度,有效杜绝各类不文明行为,为百姓生活再添一分净、一分静、一分绿,从而全面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目前,各镇街都建立起了每月一次的义务劳动日制度,“人人参与,人人动手”的浓厚氛围正在形成。走在城乡街头,不少市民发现,牛皮癣少了,河道也变得整洁了,大家自觉讲卫生、讲文明,生活环境越变越好了。

与此同时,去年以来,不少部门、单位也积极加入到“倡导文明行为”的队伍中——交通部门专门聘请11名市民为“文明交通义务监督员”,上街劝导行人勿乱穿马路、翻越交通隔离栏等;卫生部门对农村公厕、村级农贸市场等场所展开暗访,及时发现、解决卫生问题……在各方的努力下,城区街头的不文明行为日益减少,建设“文明萧山”的氛围越来越浓厚。

然而,也有个别市民的不良行为,给美丽的萧山“抹了黑”。行人乱闯红绿灯、游客在景区乱丢垃圾、建筑垃圾堆积如山……为了杜绝这些不文明行为,昨日起,区文明办专门与本报合作,定期推出《杜绝不文明行为,共建文明幸福新萧山》专版,曝光不文明行为,这既是一种鞭策,也是号召每一位萧山人争当与这座美丽的城市相匹配的高素质市民,为城市的发展增光添彩。

培育文明新风尚,从你我做起

一座城市文明不文明,集中体现在市民的素质上。培育城市文明新风尚,不仅要从自我做起,同时,也应多多关注身边人的言语行为,及时劝导不文明言行。

北干街道的市民王庆祥看了本报昨日推出的《杜绝不文明行为,共建文明幸福新萧山》专版后,深有感触,他说:“报纸上刊登的每张曝光不文明行为的照片都让我觉得十分震撼;特别是‘小草在无助地呻吟’那张照片,现实生活中,我所在的小区也时常有居民将机动车随意停靠在草坪上,压坏了小草小花,破坏了绿色景观,但我每次都是一看了之;今后,再发现类似的不文明行为,我一定会上前劝导,尽力让邻居们改掉这个坏习惯。”

在城区某事业单位工作的赵女士也表示,平时,为了赶时间,自己有时候也会闯红灯,或者将私家车随意停在人行道上;看了报纸后感觉挺羞愧,自己偶尔为之不文明行为不仅给别人带来了麻烦,还为城市文明“减分”,更成了孩子的坏榜样;今后,她要从点滴小事做起,改正这些不文明坏习惯。

齐参与,让城市更美好

晒晒大家身边的不文明行为,目的是为了提升全民的文明自觉性。去年,杭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之际,本报也适时推出了“曝光台”栏目,及时曝光城区街道和各镇街百姓的不文明行为,最终,督促大家养成文明习惯,不乱丢垃圾、文明停车、文明过马路……取得了显著成效。

即日起,也希望广大市民朋友们拿起手中的相机、或是有拍照功能的手机等摄像工具,仔细留意。当你身边发生不文明行为时,请您及时拍下来,并将照片发至wangjian_520xp2@163.com。对于曝光力度大的优秀作品,将在报纸上刊登,有关部门将会给予其一定奖励。


来源:萧山网-萧山日报    作者:记者 张婷    编辑:王洁    

我也来说两句: 0条评论 查看评论
会员登录名 密码 [注册]
     图库
如油画般绚丽风景
西沙群岛将建大批 ...
实用的生活小窍门
普京就职向无名烈 ...
最难超越的经典角色
 
杭州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杭州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杭州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杭州网联系。
网站简介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建站服务  |  帮助信息  |  联系方式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60221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05
杭州网(杭州网络传媒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
法律顾问: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律师 马宏利  

原创新闻 支站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