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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滨江)新闻网:省高院与江南实验学校共建法制校园

2012-03-16 09:18    杭州网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德育工作,培养高素质中学生,3月7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团委和杭州江南实验学校团委经友好协商,签订“共建法制校园”协议书。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十分重视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对学校中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了很多建设性的意见,结合法院在审理案件中涉及到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家庭中不利因素对未成年人造成的消极影响等诸多问题与江南实验学校的老师进行探讨,双方经过协商,以达到“无黄毒、无暴力、无犯罪”校园为目的,增强师生法制观念、安全观念、自我救助观念,结合学校家委会为共同保障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发挥各自的教育效能。

根据协议,今后省高院与学校每年定期召开两次交流座谈会,对热门案例进行分析点评,结合院、校实际,本着共学、共帮、共发展的原则,由法院每学期提供一次校外辅导,为在校师生及其家长普及法律知识,学校则为法院提供教育咨询。


来源:高新区(滨江)新闻网    作者:寇春生    编辑:王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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