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富阳将创建省示范文明城市,3月底接受省文明委初检。3月14日下午,富阳召开省示范文明城市工作会议,布置相关工作任务,以较好的面貌迎接初检。富阳市委常委、宣传部长赵玉龙出席会议。
据了解, 富阳在2003年成功创建省文明城市,2009年曾接受复评。随着富阳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发展,已完全具备申报省示范文明城市的条件。此次全省共有16个县、市(区)进行了申报,初检将直接关系到创建资格的确认。届时,检查组将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了解、资格测评、实地考察、现场反馈等环节对富阳进行预评。
会议对各责任部门和单位从营造氛围、改善市容环境、规范重点行业管理、提升窗口服务行业等方面进行了工作部署。赵玉龙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切实增强创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创建省示范文明城市,可以淘汰落后的城市基础设施,逐步完善城市发展环境,进而改善人居环境,造福人民群众,提升幸福指数,同时也可以提高市民素质。二是要找准问题,迅速行动,掀起创建工作的高潮。要明确各部门单位责任,加大宣传,调动广大群众积极性,提高市民群众的知晓率、参与度和满意度。三是要形成合力,狠抓落实,确保创建工作圆满完成。要强化组织领导,形成创建合力,加强督促落实。
附件:
省示范文明城市(县城、城区):指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的发展阶段,坚持科学发展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与生态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市民整体素质和文明程度较高的城市(县城、城区)。省示范文明城市(县城、城区)称号是反映城市(县城、城区)整体文明水平的综合性荣誉称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