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杭州网>>杭网原创>>支站新闻
余杭新闻网:提供一条龙服务 余杭“法律服务超市”开张

2011-12-05 10:55    杭州网

4日,余杭区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网上法律服务中心及区驻法院司法行政综合工作室正式启用。该“两中心一平台”开设法律援助、律师服务、法律咨询、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公证服务、司法鉴定等7个服务窗口,为群众提供菜单式、超市化、一条龙服务,成为便民惠民的综合性法律服务窗口。市司法局局长洪慧萍,区领导吴伟斌、杜坚强、潘法高为“法律服务超市”的开张剪彩。

余杭区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两中心一平台”整合了司法行政各类法律服务资源,集成司法行政各项管理要素,并积极探索与横向部门的衔接互动,实行“窗口化、综合性、一站式、辐射型、立体式”的服务模式。法律服务中心承担着法律援助中心各项工作职责和任务;接听“12348”法律服务专线电话,解答相关咨询;接待、解答现场法律咨询,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接待、解答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等法律服务业务及相关咨询;接待、解答人民调解业务及相关咨询;受理对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的投诉和信访事项;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当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中心实行司法行政人员和律师志愿者、公证人员、司法鉴定人员等坐堂接待制度,提供“法律超市”各项服务。

司法行政网上法律服务中心是以“余杭法治网”为依托,充分利用互联网的辐射效应,开展法律服务。该中心开设“律师在线”即时服务、留言服务,同时链接区法院、区行政服务中心、区政府政民互动网上服务窗口,实施互动式与自助式结合的法律服务。同时综合司法行政各项服务职能,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及服务信息,公开法律服务机构及执业人员信息,公开相关服务标准等,便于法律服务需求人员的选择和监督;并且开设网上法制宣传窗口,进行网上学习、教育。

区司法局驻法院综合工作平台由人民调解工作室、社区矫正工作室、法律援助工作站、法制宣传工作站四部分组成。主要根据区法院委托开展民商事案件的调解,协助开展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等诉调衔接相关工作,开展社区矫正判前调查、判后谈话教育及各类法律文书衔接等,负责法院指定法律援助案件移送及司法救助与援助案件衔接工作。

区委常委、副区长吴伟斌希望区司法行政“两中心一平台”要贴近群众所需,坚持服务至上,不断完善工作运行机制、优化服务流程、注重服务规范,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专业化、综合型、一站式”法律服务功能,精心打造成惠民、便民、高效的法律服务“超市”。 要运用法律服务窗口进行生动实用的法制宣传。通过咨询教育,进行心理疏导和舆论引导,让人民群众接受法律服务的同时,增长法律知识,提高法律素养。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服务优先的原则,通过“两中心一平台”,加强与人民群众的互动,以沟通、协商、协调、引导等方法,依法化解矛盾,解决问题。


来源:余杭新闻网    作者:记者 范建荣 通讯员 陈霞    编辑:王洁    
  腾讯微博  新浪微博   开心  豆瓣  人人  Twitter  Facebook

我也来说两句: 0条评论 查看评论
会员登录名 密码 [注册]
     图库
美丽致命的雷击瞬间
我国多地迎来雨雪天气
敢不敢这么有创意
孟加拉国服装厂发 ...
最具杀伤力的美腿
 
杭州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杭州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杭州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杭州网联系。
网站简介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建站服务  |  帮助信息  |  联系方式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60221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05
杭州网(杭州网络传媒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
法律顾问: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律师 马宏利  

原创新闻 支站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