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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湖网:西溪湿地管理有法可依

2011-12-02 09:49    杭州网

11月30日上午,西湖区隆重举行《杭州西溪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管理条例》宣传月启动仪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国平发来贺信。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项勤宣布《条例》宣传月正式启动。副市长何关新出席仪式并讲话。区委书记王立华致辞。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吴国良,区政协主席张岐,区领导赵忠伟出席。仪式上,与会领导兴致勃勃地观看了舞蹈、相声等节目表演,还为公园、博物馆、学校、社区、企业普法志愿者小队代表授旗,并赠送《杭州西溪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管理条例》单行本。普法志愿者代表宣读了“遵守条例、保护西溪”倡议书,并为游客免费发放宣传册。

西湖区隆重举行《杭州西溪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管理条例》宣传月启动仪式

与会领导兴致勃勃地观看了舞蹈、相声等节目表演

王国平在贺信中说,《杭州西溪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管理条例》的制定和实施,是西溪湿地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它不但为我们正确处理好科学保护与合理利用之间的关系,实现保护与利用相和谐、历史与现实相和谐、人与自然相和谐,提供了法律依据,而且还弥补了湿地公园保护和利用在立法上的空白,为实现“依法立园、依法护园”,为依法“保护好、管理好、发展好”西溪湿地,提供了法律支撑,同时也为全国湿地公园的依法保护和依法管理提供了样板和示范。希望西湖区委、区政府、杭州西溪湿地公园管委会继续坚持积极保护合理利用的方针,以《条例》的贯彻实施为契机,进一步做好保护、管理、经营、研究4篇文章,努力把西溪湿地打造成“以湿地生态为基础,以人文生态为精髓,以休闲旅游为载体,以科普研究为亮点,集科普研究、休闲观光、湿地生态、人文生态保护与展示于一体的国家湿地公园”,努力实现打造“世界湿地保护与利用的典范”以及“国际级的旅游综合体”的目标。

何关新指出,宣传月的活动目的就是要广泛动员和号召社会各界共同行动,保护、管理、建设好这片珍贵的湿地资源。他要求各级有关部门要积极学好《条例》,增强保护西溪湿地生态环境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政府要加大依法行政的力度,极大提升西溪国家湿地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大力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增强全社会法制意识,实现西溪湿地科学发展。让《条例》深入市民、深入人心,让全社会都来依法保护湿地,关心湿地的利用管理,积极推进湿地可持续发展;用好《条例》,推进生态环境依法保护。各级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生态保护意识,坚持宣传教育、坚持依法治理,务必把《条例》的贯彻执行作为全市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法制化进程中的重点工作来抓,为西溪湿地的发展,为生态型城市的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王立华在致辞时说,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西湖区围绕“打造首善之区、共建共享全国最美丽城区”的总体目标,全力打造休闲旅游示范区,深入实施“66500”旅游强区工程,重点推进了西溪国家湿地公园等一批景区、景点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经过八年的开发建设,西溪湿地的硬件设施和功能配套不断完善,节庆活动和休闲娱乐项目不断丰富,经济效益稳步提升。西溪国家湿地公园已经成为杭州旅游的又一张“金名片”。为了实现科学合理利用湿地资源,促进西溪湿地健康发展,省人大常委会在今年9月30日批准了《杭州西溪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管理条例》。希望《条例》的宣传贯彻能够进一步推进西溪湿地的依法保护管理工作,进一步推进西溪湿地的科学健康发展,为打造首善之区、共建共享全国最美丽城区作出更大的贡献。

据悉,《杭州西溪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管理条例》已于昨天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首部也是唯一一部针对单一湿地公园立法的法案,其内容丰富、涵盖全面。《条例》的颁布和实施,是西溪湿地发展进程中的重要里程碑,标志着西溪湿地正式进入了法制化、规范化的保护和管理阶段,对推动我国湿地资源的保护和利用有着重要的引领示范作用。本次宣传月活动以“依法保护湿地,共建美丽西溪”为主题,将延续到12月底。活动期间,西溪湿地将通过邀请专家进行授课、讲座、培训等方式集中开展员工学习活动,并将通过发放《条例》单行本、宣传单,发动志愿者宣传,举办《条例》知识竞赛等方式广泛开展社会宣传。


来源:西湖报    作者:凌亲    编辑:王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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