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余杭区召开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会议,会议强调在加强对拖欠工资、克扣工资等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同时,加强对拖欠工资等违法行为的预防和用人单位规范用工的引导,较好地实现了劳动者合法权益和企业合法权益“双保护”的目标。副区长祝振伟,相关部门负责人及企业代表参加了会议。
区劳保局局长马金德在总结余杭区2010年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情况时指出,2010年以来,企业拖欠工资现象有所减少。与去年同期相比,欠薪案件数减少155起,所占全部案件比例下降14个百分点,拖欠工资金额下降21.2万。这“三个下降”充分说明余杭区在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讨薪难”这个难题在余杭区有了明显好转。此外,欠薪引发的群体事件得到了快速解决,防范企业欠薪长效机制取到了新的突破,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进一步深化,执法与服务观念进一步转变,也是今年余杭区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的亮点。特别是劳保局联合其它部门及时出台了相关配套政策,使得余杭区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祝振伟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余杭区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取得成绩,他要求必须认清形势,统一思想认识,做到明确目标,落实措施,防范处置并重。他指出,防范处置企业工资拖欠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既是社会问题,也是经济问题、政治问题。我们要从改革开放、发展稳定大局出发,全心全力完成这项工作任务,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的基本目标是“两个确保、两个完善”。“两个确保”,就是确保企业按时足额发放工资,确保不发生因企业欠薪而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两个完善”即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完善齐抓共管工作格局。他强调,要把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中之重工作来抓,必须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加强考核,狠抓责任落实,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会上,区政府还与各镇乡(街道)、开发区和有关部门签订了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责任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