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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已于日前通过,临安城区将参照执行。这是记者15日从市爱卫会了解到的消息。
根据该条例,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有九大类。其中重要的禁烟区域包括病人、未成年人等需要特别保护人群集中的公共场所,如医疗活动场所、幼儿园、托儿所,学校的教室、食堂、学生宿舍以及青少年活动场所的室内活动区域。
公共交通工具内部、影剧院、图书馆、博物馆、体育馆的观众区、健身场所的运动区等人流较多的区域也被禁止吸烟。此外,对外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会议室、公共电梯等场所也不准吸烟。公园、广场等人群密集区域举行集会等重大活动时,同样禁止吸烟。
对于住宿、餐饮、休闲娱乐、商场、网吧等经营性公共场所,以及公共交通工具等候区域、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办公室、单位办事大厅等区域,控烟条例规定可以划定吸烟区或设置吸烟室。在吸烟区或吸烟室以外,不得吸烟。
这些禁烟规定,为广大市民避免二手烟提供了法律武器。据了解,个人违反禁烟规定的,由卫生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罚款五十元。条例还明确规定,禁止吸烟包括不得携带燃烧的卷烟、雪茄烟和烟斗。
控烟条例还明确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难以判断是否为未成年人的,经营者应要求对方出示身份证件。
记者还了解到,早在1998年,临安市政府就出台了关于我市城区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后来,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更是一项基本要求。这些年来,我市卫生部门经常组织对公共场所禁烟的检查,但对违规吸烟者只能教育、劝导,没有实行处罚。
公共场所禁烟,我市曾走在时代的前列。只是缺少处罚权限,在禁烟的落实上还有待强化。杭州市控烟条例的出台,为我市进一步做好公共场所禁烟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