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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回扣 虚开发票 江干公检法在全省率先联合发布《意见》为民企护航
发布时间:2019-03-24 09:20:26 Sun  来源:杭州网

区检察院、区法院、区公安分局会签《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职能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

杭州网讯 伪造公章、商业贿赂、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等违法行为是常常让企业头痛的大难题。该如何帮助企业除去这些病症,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发展的法治环境,让其健康成长?

3月22日下午,区检察院与区法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工商联决定联合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在民事、行政、刑事等各领域为民营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法治服务。

吃回扣、虚开发票等“潜规则” 屡碰法律高压线

在一些行业和领域中,吃回扣、拿好处的情况仍不同程度的存在,甚至成为潜规则。但商业贿赂不仅使诚信经营的企业成为受害者,亦严重妨碍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因此一直系司法机关重点打击的对象之一。

童某某、叶某某分别系某公司业务发展部总监和客户经理,二人在向客户办理融资贷款业务过程中,收受贿赂款并予以平分,受贿数额分别为19.2万元、18.2万元。此外,二人向某客户办理融资贷款业务的转贷过程中,虚构需要收取利息的事实,从该客户处骗取4.72万元。经江干区检察院审查后,对童某某、叶某某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诈骗罪提起公诉,后二人分别被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企业里发票问题也一直是一个绕不开的话题,而现今交易中发票开具不规范,很多企业采取私下“交流”方式获取专票,而这一行为恰恰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违法行为。

2018年,周某某等14人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虚开税款共计60余万元。其中涉及民营企业8家、民营企业家或企业主管人员10人。这些民营企业均清一色是因为缺少进项发票而向周某某购买,或介绍其他企业向周某某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税款抵扣,涉及税款从1.2万元至15.8万元不等。

此案涉及人员、企业众多,江干检察院充分考虑到涉发票类案件高发的社会原因,秉持审慎态度,确保既能打击重点,又能尽可能减少对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负面影响,同时能够有效保护国家税务损失。

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保障营商环境 江干公检法共同制定实施意见

会上,区检察院、区法院、区公安分局会签《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职能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30条意见细则涵盖了各个方面,发挥了政法机关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职能作用,为江干区民营企业和名营企业家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发展的法治环境提供有效助力。

与会的企业家代表翁浙敏(浙宝电气集团董事长)听到经典案例和《意见》后很有感触,他说:“很多事我们都碰到过,感谢江干区检察院帮公司一点点走出困境,检察院为维护好营商环境所做的努力我们企业家都记在心里。”

作者:记者 许佳炜 实习生 张莹颖 通讯员 江检  编辑:李建刚
3月22日下午,区检察院与区法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工商联决定联合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在民事、行政、刑事等各领域为民营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法治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