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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一小伙开了两家店没做一单生意却赚了上万元
发布时间:2018-03-28 14:29:31 Wed  来源:杭州网

    杭州网讯 开店经营致富,这是个好路子,不过有的人却开店不做生意,钻起空子不劳而获。

    28岁的藏某去年3月刚刑满释放,无所事事的他,就天天泡在网上,混在各种各样的QQ群中,6月的一天,他在一个群内看到了这样的一个“网赚”的项目——在一家新开外卖平台虚假注册店铺开店,然后找人刷单骗取平台的返利,就是说注册开店但不用做生意就能赚不少钱,他觉得这是个来钱的好办法。

    于是,他在网上找人为他在该平台分别注册了“新疆大盘鸡”和“勾魂拌面”两个店铺,给了别人好处费,店铺注册好了,藏某开始四处搜寻,在网上找到了专门的刷单组织,开始在他的两个店内疯狂刷单。

    按平台的规则,成交一单返利5元,就这样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内,藏某的两个店铺,刷单虚假交易3300余单,骗取平台返利16500余元。

    不过,新平台开设初期为了抢占市场,纷纷砸钱吸人气,但后期平台也会有风控措施,去年8月底,这个平台在排查中,发现藏某的两个店铺有虚假交易的可能,遂报警。后警方在11月10日将藏某抓获,藏某对采取注册虚假店铺,雇人刷单骗取平台返利的诈骗事实供认不讳。

    因涉嫌诈骗罪,藏某近日被西湖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西湖检察院的检察官提醒说,现在很多人喜欢在网上找 “网赚”项目赚点小钱,不法分子就是看中了想赚钱的心理,虚构一些项目或者把一些非法项目包装后提供给你,然后收取所谓的服务费,他们本人不去实施犯罪行为,让你去实施,他们抽头获利,并采用虚假的身份逃避打击。

    因此,在网上找“网赚”项目时,一定要看清楚,违法犯罪的行为不能做。如本案中,藏某的实施的行为,都是别人教他的,而他是需要给对方提供服务费的,但犯罪主体还是他本人,所以一定要注意不能为了贪念而做违法的事。

作者:记者 洪明思 通讯员 西检  编辑:徐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