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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将28种特殊药品纳入大病保险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45万元
发布时间:2018-03-05 16:38:10 Mon  来源:杭州网

杭州网讯 记者从杭州市人力社保局了解到,阿达木单抗等28种药品明确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参保人员在定点医院或凭外配处方,到定点药店购买这些药品,以及异地发生符合报销规定的该类药品费用纳入大病保险支付。

费用从2018年1月1日起开始计算,具体受理报销时间从3月12日开始,参保人员可前往杭州市医疗保险事务受理中心办理报销手续,萧山、余杭、富阳区参保人员也可前往所在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据悉,杭州市区特殊药品大病保险政策覆盖的对象包括,参加杭州市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参加杭州市区子女统筹医疗的人员和参加杭州市区医疗保障的离休干部无固定收入的配偶。

另外,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参保人员发生的特殊药品按以下规定结算:

由个人承担一个起付标准,具体为:持证人员5000元,其他参保人员2万元;

大病保险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45万元;

起付标准以上、最高限额以下部分的费用,大病保险基金按超额累进制结算,具体比例为5000元至2万元(含)为50%;2万元至20万元(含)为60%;20万元至45万元(含)为70%。

符合特殊药品大病保险用药规定的参保人员,应先办理相关疾病和用药的备案手续。由定点医疗机构经治医生填写《杭州市医疗保险特殊用药备案单》,经所在医疗机构医保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至杭州市医疗保险事务受理中心办理备案。2018年3月12日前,已使用特殊药品的,可在办理医药费报销手续时备案。

杭州市区特殊药品大病保险报销业务在哪里办理?

特殊药品大病保险的报销业务由杭州市医疗保险事务受理中心统一受理,地址为:杭州市西湖大道149号二楼。

萧山、余杭、富阳区参保人员也可前往所在区医保经办机构。萧山区社会保障管理中心办事大厅,萧山区萧然南路373号;余杭区行政服务中心,临平南大街265号;富阳区社会保障服务大厅,富春街道恩波大道1128号永和大厦二楼。

办理备案手续后,如何报销特殊药品费用?

备案后,经治医生可按规定给参保人员使用已备案的药品,参保人员可持购药原始发票及相关材料到杭州市医疗保险事务受理中心办理报销手续。

医疗费报销所需材料:

1、本人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证历本》 ;2、《医疗费用申报单》;3、医疗费收据原件;4、本人银行卡(16周岁以下人员需使用非本人银行卡,或参保人员已死亡的,需提供双方证件、关系证明及有关说明);5、就诊病历、药品费用明细清单(需注明药品单价和数量等)及其他审核所需的相关资料(长住外地参保人员需提供与费用明细相对应的处方复印件);6、委托办理的还需携带代理人身份证。

参保人员在外地发生的特殊药品费用,可以报销吗?

参保人员按规定办理转外或长住外地登记备案手续后,在杭州市区以外地区(限境内),发生的符合大病保险规定的特殊药品费用,可按规定报销。

作者:记者 徐可 通讯员 周曦  编辑:李建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