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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朋友圈辱骂交警被拘留 警方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发布时间:2018-03-01 20:57:39 Thu  来源:杭州网

    杭州网讯 2月28日下午,桐庐分水的一个朋友圈出现一段公然辱骂交警的视频,言语中还带有侮辱。桐庐警方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

    当天下午,桐庐警方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在微信朋友圈辱骂交警,并附有视频。分水派出所民警黄晓东立即展开调查,发现在视频中,分水交警中队的民警正在街面进行交通秩序整治,被人拍摄并配有辱骂交警的言语。从视频拍摄角度分析,嫌疑人当时正在车内进行拍摄,但无法确定拍摄的对象。

    民警黄晓东根据这一线索,马上调取了当时交警执法时的相关监控,并进行了仔细的梳理,其中一辆浙A号牌的黑色轿车引起了民警的注意,9时40分许,这辆黑色轿车在分水镇广电路段停留了一段时间,而此时恰好是交警正在执法的时候,非常可疑。循着这条线索,当晚20是左右,民警找到了该车的车主刘某某。

    面对民警的调查,刘某某低下了头,如实供述了自己在微信朋友圈辱骂交警的违法事实。据调查,刘某今年30岁,是分水本地人,当天上午驾驶车辆途径分水镇广电路段时刚好发现两名交警正在路面对违章车辆进行拍照取证,觉得好玩就一时冲动,停车拍了一段小视频并配上了辱骂的言语发到了朋友圈和微信群,没想到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在民警的教育下,刘某某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也愿意为自己的违法行为承担责任。

    3月1日,桐庐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寻衅滋事违法行为依法对刘某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警方提醒:维护网络环境清朗文明是每个网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网络无法外之地,人民警察是国家法律的捍卫者和执行者,公然侮辱谩骂人民警察既是一种不文明行为,更是对民警和法律权威的不尊重,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作者:记者李建刚 通讯员赵鎏杰 黄晓东  编辑:陈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