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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将于2月2日至6日举行
发布时间:2018-01-18 13:30:44 Thu  来源:杭州网

 
市政协召开十一届五次常委会议

杭州网讯 1月17日,市政协召开十一届五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了政协第十一届杭州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草案),决定市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将于2月2日至6日举行。市政协主席潘家玮讲话,翁卫军、陈永良、王立华、周智林、胡伟、冯仁强参加。

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九大精神,听取了市政协副主席翁卫军传达市委十二届三次会议精神,作出《关于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助推加快建设独特韵味别样精彩世界名城的决议》,听取市政府领导通报市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建议案办理情况,审议通过市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草案)、市政协十一届杭州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草案)、提案工作报告(草案);市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秘书长、副秘书长名单;市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候选建议案;《关于授权主席会议审议政协第十一届杭州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未尽事宜的决定》。审议市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共杭州市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牢牢把握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自觉把政协工作放到中央和省、市委大局中来谋划,聚焦市委中心任务,切实做到党委中心工作部署到哪里,政协履职就跟进到哪里。会议号召全市各级政协组织、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广大政协委员更加紧密地结合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周围,保持一流状态,携手共进、扎实履职,为交好全省“两个高水平”建设的杭州考卷继续奋斗。

作者:记者 曹青青  编辑:徐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