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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山机场安检口女旅客甩了安检员一巴掌 她究竟是为了什么?
发布时间:2016-10-27 16:34:15 星期四  来源:杭州网

机场视频监控中拍到张女士打人画面

机场内有行李托运的相关规定

    杭州网讯 10月26日下午1点半,杭州萧山国际机场航站楼派出所“请”进了一位旅客,因该旅客在安检口对安检引导员打了一耳光,最终被派出所民警处7天拘留和200元罚款的处罚。这是怎么一回事呢?无冤无仇,为何要恶意出手伤人。

    原来,打人旅客张女士打算乘坐18:00的航班去哈尔滨。而当天与她同行的还有小孩和保姆,不过小孩和保姆乘坐的是14:40的航班去深圳。为了能一起过安检,张女士从自助值机机上拿了登机牌后,来到安检口过安检,不料却在安检口被安检的引导员拦下了,因为她手上还有一个大行李。

    引导员要求张女士办完行李托运后再过安检,并指出按照登机规定,超过20*40*55cm的行李都不能带上飞机。

    张女士认为自己的航班还早,可以再出来办理托运,要求先过安检。引导员向张女士再三强调安检规定,而就在引导员为其他旅客服务的空隙,张女士突然上前,向引导员扇去一耳光,引导员脸上瞬间一片通红。在现场的安检队长见状立刻报警。

    机场航站楼派出所接警后,对张女士进行了询问。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43条的相关规定,张女士被处7天拘留和200元罚款。

    据了解,张女士是东北人,现户籍深圳,1982年生,事情发生后,张女士也迅速认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随即通过派出所民警向安检引导员道歉,表示当时是一时冲动。

    记者从机场了解到,根据民航局49号令第三十七条规定,托运行李必须包装完善、锁扣完好、捆扎牢固,能承受一定的压力,能够在正常的操作条件下安全装卸和运输,并应符合下列条件,否则,承运人可以拒绝收运:

    (一)旅行箱、旅行袋和手提包等必须加锁;

    (二)两件以上的包件,不能捆为一件;

    (三)行李上不能附插其他物品;

    (四)竹篮、网兜、草绳、草袋等不能作为行李的外包装物;

    (五)行李上应写明旅客的姓名、详细地址、电话号码。

    托运行李的重量每件不能超过50公斤,体积不能超过40×60×100厘米,超过上述规定的行李,须事先征得承运人的同意才能托运。自理行李的重量不能超过10公斤,体积每件不超过20×40×55厘米。随身携带物品的重量,每位旅客以5公斤为限。

    持头等舱客票的旅客,每人可随身携带两件物品;持公务舱或经济舱客票的旅客,每人只能随身携带一件物品。每件随身携带物品的体积均不得超过20×40×55厘米。超过上述重量、件数或体积限制的随身携带物品,应作为托运行李托运。

 

作者:通讯员 朱建美 记者 顾平  编辑:徐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