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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网讯 再过4天,6月25日,是第26个全国“土地日”。6月21日上午,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召开新闻发布会,曝光了10起典型土地违法案件,并正式开展“亮剑行动”,用3个月时间在全省集中开展专项整治。
浙江省“七山一水两分田”,人多地少,耕地资源十分宝贵。全省现有耕地面积2965万亩,人均耕地0.54亩,是全省人均耕地的36%。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大量耕地被非农建设占用,人地矛盾日益突出。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2015年至2016年5月,浙江省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共立案查处违法用地案件4857件,涉及土地面积13746亩,依法拆除建筑物190.37万平方米,没收建筑物234.35万平方米,罚没款1.43亿元。
会上,曝光了10起典型土地违法案件,包括:永康市荷叶塘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违法占地案、乐清市北白象镇赵家硐村村委会违法转让土地案、宁波市鄞州区石碶街道联丰村经济合作社非法出租土地案、绍兴市柯桥区马鞍镇亭山桥村许某某违法占地案、嘉兴市秀洲区油车港镇陈家坝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非法出租土地案、临安惠敏家政服务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衢州市衢江区宏泰精细化工厂违法占地案、舟山市六横港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违法占地案、景宁县伟良汽车修理厂违法占地案、临海市汇溪镇黎明村村民汪某某违法占地案。
为进一步加强对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震慑力度,更好地破解土地执法难题,浙江将在“十三五”期间在全省开展严格执法、保护资源“亮剑”行动,根据形势需要,每年突出一个主题,集中时间和力量开展集中整治行动。
据了解,今年“亮剑”行动的重点为临时用地和违法用地未依法处理到位问题专项整治,从6月份开始,集中3个月时间,在全省开展大清理、大整治。
其中,关于临时用地违法违规问题清理整治,将着重对前阶段已经排查登记的2386宗临时用地违法违规问题,全面开展查处整改,争取在今年9月底前基本处置完毕。在清理整治的同时,进一步规范临时用地审批和监管工作,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关于违法用地未依法处置问题集中整治,将主要突出两个方面重点:一是国土资源部门在处理违法用地中,未依法履职到位的案件,包括违法用地未依法立案查处的、涉嫌土地犯罪依法应当移送未移送的、作出行政处罚后应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未申请的。二是社会和群众重点关注的违法用地,包括存在安全隐患的,占用基本农田的,“两路两侧”违法占地的,新闻媒体曝光的,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土地违法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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