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讯 时下打车难一直是杭州市民的吐槽点,悄然兴起的“XX专车”等专车服务还是满足了一部分人出行的需求,尤其是“不差钱”的打车族。
然而看似“高大上”的专车服务有可能涉嫌非法营运。上周,杭州市交通运管部门就认定了一辆无租赁备案、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从事出租车经营的“XX专车”为非法营运。
无备案、无许可的私家车 摇身一变成了“专车”
10月22日上午10时30分,市运管局西湖管理处的执法人员在汽车西站周边巡查时,注意到一辆牌照为浙A.388XX的红色丰田卡罗拉轿车,当时该车停靠在路边有些可疑。
随后,执法人员依法当场对驾驶员和乘客进行了询问。乘客李先生(化名)及女儿与驾驶员并不认识,而是在上午9时06分,通过手机上安装的“XX专车”软件约到了这辆卡罗拉轿车,到达西站后,通过手机软件支付了车费54.03元。
在对驾驶员张某的询问中,张某一开始坚持声称自己是杭州易驰汽车租赁公司的员工,所驾驶的是一辆租赁车辆,自己也只是提供代驾服务,并未收取任何费用。而对于是否使用“XX专车”招揽乘客的行为,张某表示自己只是闲来无事想尝试一下新鲜事物,并不知道可能触犯相关法律法规。
在依法对该车进行暂扣之后,西湖运管处的工作人员对该案进行了深入调查,在杭州市机动车服务管理局的配合下,查实了张某所说的杭州易驰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并未依法进行备案。
随着调查的深入,执法人员了解到,张某案发当天所驾驶的车辆实际所有人为其妻子,属于其家庭私有财产,并非他所说的租赁车辆。
由于张某违反了相关规定,未取得经营许可证、车辆营运证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市运管局西湖处对张某做出了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目前,驾驶员张某已经履行了处罚决定。谈到自己的违法行为,他连连摇头,感叹“玩出了火”,并不知道自己一时“贪玩”要付出如此沉重的代价
同时,管理部门已将案件及处罚情况通告软件公司,告知其所提供的所谓“特色运输服务”对道路运输市场具有较大危害,要求其立即整改。
“XX专车”未经专业培训 无安全保障
早在“XX专车”等专车服务软件出现在市场之初,就引起了管理部门的注意。市交通运管部门、机动车服务管理部门多次约谈了几家软件平台公司、通过实乘体验、实地勘察等方式开展了深入的调研。
据市交通运管部门介绍,正规的出租车辆驾驶员需要经过专业的驾驶及服务培训,对道路上的突发事故有较为丰富的处理经验。而营运车辆的安全状况、技术标准也远高于普通车辆。特别是针对乘客的保险,较之私家车辆也更为完备。
调查中,发现“XX专车”等约专车服务软件平台招募的车辆多为未经备案、许可的私家车。部分媒体在暗访中,也发现这些平台对驾驶人员的资质和自身技术并无任何考察考核,车辆安全状况也无法保证,甚至对是否具有驾驶证等基本信息都未进行核实。反而多集中在如何规避检查和法律责任。
乘“专车”有风险 发生意外没保障
市交通运管部门说,专车服务可能存在风险,“专车”可能存在车辆未按时检测、保养、维护,安全性能得不到保障风险。
乘坐出租车时,出租车经营者提供是公共产品,乘客作为消费者,在发生意外时,全部责任由出租车经营者承担,并且有相关监管部门监督保障。在专车服务中,如果乘客乘坐的是专车服务提供的私家车,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将得不到应有的保障。
即使乘坐的是所谓的“1+1+1”模式的专车,乘客也会由消费者变成了车辆承租人和代驾服务雇用人,责任主体发生了变化。在租赁关系中,根据省道条58条规定:在车辆租赁期间,因承租人、驾驶人员过错发生交通违法、交通责任事故以及其他因承租人、驾驶人员行为造成租赁车辆被扣押、丢失等后果的,由承租人依法承担责任。
在代驾雇佣关系中,根据民法和合同法相关规定,除非因驾驶员故意或重大过失,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外,如果驾驶员无过错,非但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乘客作为雇佣方还要承担驾驶员受伤的赔偿责任。简单说,就是乘客成为相应的责任主体,承担相关行为责任。
由于未经营运车辆驾驶专业培训,存在不安全驾驶风险,驾驶员不仅要冒着违反法律法规被查处的风险,同时因其游走在法律边缘、缺乏防护栏和110联动机制等防护措施和安全保障,可能面临被不法分子侵害的风险。
作为一种新生事物,专车服务平台走上规范之路还需经历长时间的发展和完善,市交通管理部门提醒市民乘客,为了自身的生命财产安全出行应该选择正规的出租车或租赁车辆。也提醒私家车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要因贪图一时的利益而走上违法经营的道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