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普通高校学费标准调整听证会正在进行。
杭州网讯 7月11日下午,浙江省普通高校学费标准调整听证会在星都宾馆召开。
14年学费保持不变 高校债务高达94.68亿元
目前,我省现有公办普通高校68所,其中本科高校29所,高职学院37所,高等专科学校2所。2013年公办普通高中共招生198473人,其中本科高校89615人,高职学院104403人,高专招生4455人。高校学费标准已有14年没有改变,现行学费标准于1999年和2000年制定。
随着高校的发展、办学条件的不断改善以及人工成本大幅度提高,高校建设经费投入大幅度提高,面临的还贷和支付利息的压力也不断增大。全省公办普通高中2013年末的债务额已达94.68亿元。
根据60所公办普通高校的成本监审数据,2013年公办普通高校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为2.7万元,按照25%的比例计算得出平均学费为6750,高于现行学费标准。
2007年国务院(国发[2007]13号)规定高校收费五年不得提高。如今,五年期限已过,部分省市相继调整了公办高校的学费标准,其中广西涨幅36.2%、福建涨幅20%,山东涨幅21%,湖北涨幅25%,江苏涨幅17%,贵州涨幅34.6%。
工科、医学类专业学费最高将上浮46.46%
根据听证会价格调整方案,学校收的费分类由现行的“大学“、”学院“、”专科“和”高职院校“四类,简化为”本科院校“和”高职院校“两类。实施”大学“和”学院“的学费并轨。
专业的收费分类由现行的“艺术类专业“和”非艺术类专业“,增设为”艺术类专业“、”工科类、医学类专业“、”农林类专业“和”其他专业“四类。同时,“艺术类专业”中的“表演类专业”和“其他艺术类专业”统一并轨为“艺术类专业”。专业分类调整的目的,是使收费标准更好地体现办学成本。
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拟定方案中价格,按调整后的基准价计算,平均提高15.22%。20%的专业(涉及人数约30%)上浮15%后测算,平均提高20.37%。其中,本科院校的工科、医学类专业最高将上浮46.46%。
调整后的平均学费标准为6483元,占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的24.01%。符合国家学校学费占年生均数教育培养成本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25%的规定。
此外,浙江省改变现行以基准价为基础,所有专业统一上下浮动的规定。允许高校自主选择20%以内的专业,在15%的上浮幅度内,自主确定具体学费标准,使得高校能够更好地摄影市场对人才需求的变化,更好地发挥特称,办好优势专业和特色专业。
25位听证代表从不同角度发言
本次听证会参加人数一共25名,有家长或学生11名,省人大代表1名,省政协委员1名,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代表1名,教育和社科领域专家学者2名,政府部门代表3名,高校参加人数4名,其他利益相关方2名。25位听证代表分别从不同角度发言,主要针对学科专业细分化收费、扩大高校自主权、加大高校“内涵式”发展、贫困生补助等方面交换意见。
学生及家长代表认为学费标准调整无可厚非,但对学费的调整幅度以及“一刀切”的收费标准仍存在不同观点;办学代表希望 政府提高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认为只一味地提高老百姓的支出也是不合理的,只有两方面的支出同时增加,才能保障学校合理有序地发展;教育部门回应,高校学费调整后,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将积极拓宽贫困学生援助渠道,保证每个考上大学的学生不因贫困而辍学。
老生老办法 新生新办法
“为了尽量减少提高学费标准带来的影响,学费标准实行“老生老办法 新生新办法”。”浙江省教育厅副厅长于永明在会上说。
据悉,调整后的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于2015年秋季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