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讯 根据公安部和省公安厅的统一部署,浙江全省各级公安机关于4月16日至19日组织开展了打击侵财犯罪专项行动第一次集中打击行动。
行动期间,全省公安机关共打掉侵财犯罪团伙278个,破获各类侵财犯罪案件786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超过2000名,追缴赃款赃物达2580余万元。其中,公安部督办的6起案件全破,破获了今年以来省厅挂牌督办的18起侵财案件中的17起。
4月16日,衢州市公安局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在江西宜春市抓获李某等5名江西籍技术开锁入室盗窃犯罪嫌疑人,缴获一批赃款赃物和作案工具,破获一批跨区域流窜驾车盗窃案件。
4月17日,绍兴市公安机关在安徽蚌埠、滁州等地成功抓获刘某等10名安徽籍犯罪嫌疑人,侦破一大批诈骗案件。
4月19日,磐安县公安局在永康、义乌、磐安等地抓获梁某等14名贵州籍犯罪嫌疑人,破获入室盗窃案件200余起,涉案价值300余万元。
在加大破案追逃工作的同时,浙江省公安厅要求各级公安机关牢固确立“追赃最大化、损失最小化”理念,落实责任,强化措施,最大限度地在侦查办案各个环节深挖细查赃物去向。
4月20日,温州市公安局组织各县(市、区)在4月20日上午开展了赃款赃物集中发还活动,全市共发还追缴的包括宝马、本田等被盗抢骗中高档轿车23辆,以及一批黄金首饰、玉器、生产原材料和现金等赃款赃物,总价值500余万元。
此次打击侵财犯罪专项行动由浙江省公安厅统一动员部署,自2012年3月开始至年底结束,为期10个月。行动期间,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将持续加大对多发性侵财案件的打击力度,重点打击整治入室盗窃、盗窃“两车”、街面“两抢”、电信(网络)诈骗、盗窃车内财物等直接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侵财犯罪行为,坚决遏制侵财犯罪的高发势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