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杭州网>>杭网原创>>原创新闻
李怡文:加强招商引资企业引进过程中的管理

2011-12-27 20:48    杭州网

  拱墅区党代表、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教导员李怡文在工作中特别关注到:部分街道办事处招商引资工作人员在招商工作中为完成工作任务,替自身无资金欲成立公司的人员通过拆借资金的方式取得成立公司的注册资金,代为办理注册公司的相关手续,待公司注册成功后将注册资金抽回,致使这些公司成为无资金保障的空壳公司,致使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受损。

  李怡文向我们说起了最近工作中遇到的一件事:“最近,有一个福建的受害人来向我报案,他被我们区一家招商引资的单位骗取了十余万元。经查,该单位注册后资金已抽逃,现在这起案件还在办理当中。”

  经过了这一事件后,他提出了一个建议:区里负责招商引资工作的部门,应该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培训工作。

  他认为:“这么做不仅是为了保护国家工作人员,防止因工作不规范而发生违法行为;也是对招商引资中引进的企业认真审核辨别,防止被人利用,从而影响城区的良好投资环境。”


来源:杭州网    作者:记者 施文 方剑锋    编辑:施文    
  腾讯微博  新浪微博   开心  豆瓣  人人  Twitter  Facebook

我也来说两句: 0条评论 查看评论
会员登录名 密码 [注册]
     图库
年度火山喷发摄影佳作
2011中国最具幸福 ...
盆景园里荡一圈
装备精良看花眼: ...
老牌玉女100%无PS
 
杭州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杭州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杭州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杭州网联系。
网站简介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建站服务  |  帮助信息  |  联系方式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60221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05
杭州网(杭州网络传媒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
法律顾问: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律师 马宏利  

原创新闻 支站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