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讯 2011年7月31日下午,浙江大学律师实务研究中心、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共同举办的“泽大法律大讲堂”系列公益讲座。
本次讲座以“我的公司谁作主?”为题,从公司股东的视角出发,介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中公司资本金的运用与维持、公司债权人利益的保护、发起人对公司债务和费用的承担等相关内容。讲座预告发布以后,引起了众多投资公司、中小民营企业、大学生创业者的广泛关注,泽大所数百家常年法律顾问客户中,有100余人参加了本次讲座。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副院长、民商法博士生导师梁上上教授以《股东出资的法律问题》为题,介绍了公司出资的基本法律制度。在这一专题中,梁教授介绍了投资者最为关注的分期缴纳出资制度、出资的具体方式及其限制、按期足额缴纳出资额的标准及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法律责任、非货币出资所涉及到的评估、权利移转的确认、股权出资、抽逃出资的认定及法律后果等问题。梁教授认为,以上问题引发的争议和纠纷,对公司投资人、债权人、公司以及公司高管的利益有重大影响,法院受理的诉讼案件也不断增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是对《公司法》的补充和细化,起到了指引和规范的作用。关于于出资形式,梁教授认为,应当鼓励支持出资形式的多样化,如目前正在试点的股权出资,又如颇受争议的债权出资,以促进创业和市场繁荣。
讲座第二个专题由泽大所高级合伙人胡明远律师作案例分析。胡律师以一起案例为切入点,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的内容,对公司开办和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各种法律争议做出了精辟的分析和讲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