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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士施乐,同案不同判,追踪报道三 杭州拱墅工商分局丢了关键的证据(图)

2011-05-15 08:38    杭州网

工商局对调取档案有着明确的规定

 
杜娟多次去工商查找调取档案的记录,拱墅工商分局出具丢失查询记录的证明

杭网记者去拱墅工商查询汇晶图文信息时的登记表

 杭网记者报道了杜娟与富士施乐公司的合同纠纷案,杜娟说自己遭遇到了不可思议的事接连发生,5月12日报道过浦东公安涉嫌违规介入调查,那接下来又遭遇到什么事了呢?

  杭州拱墅工商分局丢了关键的证据

  如果说浦东公安涉嫌违规介入调查是个疑团,那么杭州拱墅工商分局丢失一份重要证据,更是一个大大的谜团。

  杜娟说:“20093月我收到富士施乐的起诉书以后,曾到过拱墅工商调阅过我的档案资料,亲眼看见了资料上有2007年上海浦东公安和上海浦东法院前来查询我资料的记录(纸上清楚写明调阅单位和调阅人员并有调阅人签名),当时并没有意识到其中的缘由和该记录的重要性,没有引起重视,也没有想到复印留存证据,当然,更没有想到没过多久会在工商部门的档案里丢失。”

  直到杜娟20093月收到法院立案的通知,杜娟才意识到,“上海浦东法院在没有立案就前来调取我的资料,和浦东公安违规介入合同纠纷同样都是违规行为,这时我立刻到拱墅工商局查找当时调阅资料的证据,但拱墅工商分局却说‘我们从来不在档案资料里放查询记录,也不可能有这么一张纸’予以否认。我肯定看见了,而且就在档案袋的第一页”。杜娟很确定地告诉记者。

  “即使没有这张纸,根据相关规定,调阅资料时必须先登记,出示介绍信。当我提出想看调阅档案登记的记录和介绍信时,拱墅工商又意外地答复说,有几个月的登记记录本和介绍信都丢失了,只剩下其它月份登记记录了。”杜娟说。“这些能证明是谁来调阅我资料的关键,丢失了以后就无法说清真相了。”

在杜娟一再追要下,拱墅工商分局给杜娟出具了这样一份说明:富士施乐代理律师澹台东宁于2007年来我局调取汇晶公司相关档案,我局向富士施乐提供汇晶的资料,并加盖公章并无不妥。

既然登记记录丢了,拱墅工商分局又怎么知道是律师前来调阅我的资料呢?更何况调阅的是内档,他们在07年来杭州调阅我的内档,而09年富士施乐才向浦东法院起诉我,在他们来调档时根本没有立案,没有立案等手续,律师是不可以调阅我公司内档的。而富士施乐提供给法院的恰恰是全套的内档材料。(包括了机读和书式材料)”杜娟说。

调阅内档资料手续必须齐全,调阅一般资料也要登记

杭州网记者以一名普通人的身份去拱墅工商分局,在调阅档案的办公室,记者凭身份证调阅了杜娟原汇晶图文公司的信息资料,其他资料却调阅不到,杭网记者问道:“调阅内档资料需要什么手续?”档案管理工作人员说:“需要立案证明和介绍性或其它证明材料。”

记者调阅了信息材料后并在登记本上登记了身份证号码姓名和调阅时间。这个登记本工商是存档保管的。但是富士施乐调取档案时的调阅人登记的全部资料及当时的登记,拱墅工商全部丢失了。这是巧合还是另有原因?总之这是一个不可思议的事件,就真实的发生了。

接下来杜娟还会遭遇到什么不可思议的事呢?

杭网记者继续关注,跟踪报道。


来源:杭州网    作者:记者 钱炜 林尧/文 李威/图    编辑:李建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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