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经视王春说法栏目对富士施乐公司二手机质量问题的曝光
杭州日报报道过的二手拼装机引发纠纷
北京康文伟义合同
杭州网新闻热线0571-85052222最近接到很多和富士施乐公司有过纠纷的客户打来的电话,投诉世界500强企业之一富士施乐公司,该公司的很多做法让他们不能接受。
富士施乐公司涉嫌偷税漏税?
杭州网报道过,汇晶图文公司的案件《富士施乐同案不同判背后隐藏着什么?》,原汇晶图文的杜娟已经根据上海法院的判决履行了自己的义务,于2010年9月付清了所有的款项共计304万,以前已经付给富士施乐公司200多万,加上现在的300多万将近600万,但富士施乐公司至今也没有将后面付给的300多万元发票给杜娟,杜娟多次向富士施乐公司索要,富士施乐公司仍然拒绝给发票,300多万元的发票作为一个世界500强的企业为什么会拿了钱,却不给发票呢?
杜娟说:“拿了钱不给发票这不就是在抢我钱吗?不给发票就是有偷税漏税的嫌疑。”
将租赁合同硬说成买卖合同 却不按买卖合同执行?
“我已经将钱全部付清了,既然是买卖合同,富士施乐公司只给了我20个月的耗材和服务,还有40个月的耗材和服务为什么不给我?我付的钱包括机器、耗材、和服务,富士施乐公司只给了我机器,其他的为什么都不给我?即使我不要你的服务,耗材也该给我的,现在法院判的是买卖合同,我买的东西就该给我,没有过不过期的说法。但是富士施乐公司连耗材也不给,这不是‘霸王’又是什么呢?”
富士施乐公司为什么不给耗材呢?富士施乐公司对此又是如何解释的呢?
富士施乐公司相关负责人解释说:“这个就和手机包月是一样的道理,你不用过期作废。”
“这怎么能和手机包月一样呢?手机包月的信号始终是有的,我可以用可以不用,而施乐公司没有给我耗材和服务,我根本无法使用,也没有选择权,这样的比喻就是偷换概念。”杜娟反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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