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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检察机关通报一批工程建设大要案 多名厅级干部落马
发布时间:2009-11-25 17:36:52 Wed  来源:杭州网

新闻发布会现场

浙江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刘建国

今天上午,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浙江省检察机关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新闻发布会”。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刘建国披露了今年以来我省检察机关在工程建设领取取得的成果。

“我省检察机关一直以来都高度重视查办工程建设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把工程建设领域作为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重点。”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刘建国在会上透露,2005年至2008年底,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嫌疑人1451人,占同期立案职务犯罪案件总人数的25.6%。其中,2005年立案342人,2006年立案242人,2007年立案399人,2008年立案468人。

“今年以来,我省各级检察机关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狠抓办案,有效打击我省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行为,取得明显成效。”刘建国说,今年1至10月,全省检察机关共依法查办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 案件543件640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了36%,其中重大案件429件,大案比例为79%。查办案件数与大案比例均位居全国检察机关前列。

刘建国表示,从2005年以来我省检察机关查办的案件看,工程建设领域的职务犯罪主要有涉案金额普遍较大,要案比重大,“一把手”犯罪现象突出,涉案范围广领域多,犯罪智能化程度不断提高、犯罪手法日益复杂化的特点。“推进我省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工作任重而道远。”

会上,省检察院公布了一批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的典型案例。据悉,省检察院已经确定杭州市余杭区委原常委、常务副区长杨洪香受贿案等10件案件为第一批由省检察院挂牌督办的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案件。这些案件目前各地检察机关正在抓紧查办中。

 

工程建设领域典型案例

1、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局长邬明德(副厅级)受贿119万元案:2009年5月27日,邬明德因涉嫌受贿罪被宁波市检察院立案侦查,6月9日被执行逮捕,7月9日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11月3日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判决认定:犯罪嫌疑人邬明德在担任宁波市房地产管理局局长、宁波市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在公司转制、房屋拆迁管理、土地容积率统一核算等方面谋利,多次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119万元。

2、宁波日报报业集团党委书记、社长张秉礼(副厅级)受贿39万元案:2009年6月30日,张秉礼因涉嫌受贿罪被宁波市检察院立案侦查,7月9日被执行逮捕,7月20日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11月10日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三个月。判决认定:犯罪嫌疑人张秉礼在担任宁波高等专科学校(简称宁高专)党委书记、宁波日报报业集团社长、党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在宁高专2#教学楼、宁高专新校区迁建风雨操场、留学生楼等工程中谋利,并收受工程承包商王某、马某等人贿赂共计人民币39万元。

作者:通讯员 史隽 记者 林尧  编辑:方志华